钦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普查机构的直接指导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总人口及常住人口
全市2010年11月1日的总人口为379.11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4.8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54.31万人,增长16.72%,年平均增长率为1.56%。比“四普”到“五普”十年间平均增长率1.62%下降0.06个百分点。
全市常住人口为307.97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97.48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49万人,增加3.53%。年平均增加0.35%。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82.4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99.5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4人减少0.5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3.83万人,占53.20%;女性人口为144.14万人,占46.8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21.68下降为113.6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7.52万人,占28.42%;15-59岁人口为182.09万人,占59.13%;60岁以上人口为38.36万人,占12.4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7.57万人,占8.9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8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9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8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8个百分点。
五、
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75.46万人,占89.4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2.51万人,占10.5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8.17万人,增长3.0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32万人,增长7.6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1.20 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7.82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10.61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12.7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170人上升为363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7950人上升为903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8012人上升为3591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7381人下降为36622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95 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65 万人,文盲率由3.23%下降为2.26%,下降0.97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地区分布
2010年钦州市人口普查总人口、常住人口分布状况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
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总人口:是指在普查标准时点普查登记有钦州户口的人(包括户口待定的人口)。
5、文盲率是指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