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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转帖)民政部拟在全国范围内撤销街道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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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1-09-06
社区职责、规模等等都没有明确定义,街道办事处等一样,这样撤来并去有什么意思。

我觉得首先得明确社区的职责、规模、组织形态等,然后再说其他。

在我心中,城市核心区的社区应该是人口2万余的居民综合自治组织,它没有上级因此也不用承担上级的任何指派性的工作。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1-09-06
撤销街道,上级任务上级办。上级就要累坏地。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1-09-06
漢城那麼多人,十來個區,3000個洞還是可以的,新加坡香港都是直轄社區,頂
现居成都府双流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1-09-06
引用第26楼820557289于2011-09-06 10:29发表的  :
街道撤销后,社区应该居民自治,成为类似业主委员会的机构


难道你还想换个物业公司?
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11-09-06
台湾的城市比较合理,市——区公所——里
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1-09-06
应该是逐步推广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11-09-06
引用第35楼六朝古都于2011-09-06 15:49发表的  :
难道你还想换个物业公司?



如果真要实现居民自治,物业公司当然可以换啦,民主国家连管理国家的物业公司都可以换,如果我们连社区这个物业都不能换的话,那是什么?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11-09-06
那么多黑街道怎么办?
比如澧县在2007年3月份私自设立的四个街道办事处:城西、城南、城北、城东
一个人在多大年纪上成名,他的心理年龄就会停留在那个年纪
http://weibo.com/u/1345017411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11-09-06
引用第39楼亮晶晶于2011-09-06 19:02发表的  :
那么多黑街道怎么办?

照中国一贯的搞法,很有可能撤了一批红街道,然后整出一批黑街道。此消彼长,照瓢葫芦依样画。
所谓撤掉的驻京办在廊坊恢复,就是个见证。
逛行政区划论坛,览天下区划风云。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11-09-07
街道办不是民政部撤得了的。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hqq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11-09-07
街道辦的問題在哪?
(1)比較鄉下的地方,這一級撤掉,改稱鎮,有什麼區別?
(2)完全的市區,街道辦撤掉,那是要給區直接管,還是社區(居委會)要提升行政功能?
這樣就比較好?
=============================
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11-09-07
回 2楼(guof) 的帖子
国家试点选了好几个地方,各个地方都肯定有各自的特点, 所以肯定不会将一个地方试点来作为广泛推广的样本。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11-09-08
撤销街道,社区可以适当合并,基本大概日本城市一个町的大小(目前不少社区只有一个丁目的大小),同时大区拆小,小区并大,一个区50万人左右为宜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11-09-09
撤销街道是不可能的  因为多出的人没位置安排   容易出现混乱影响稳定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11-09-13
民政部有权力?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11-09-13
引用第11楼彩虹沙漠于2011-09-05 17:45发表的  :
小区制是王道

这不等于街道升级吗?街道没有人大、政协、局、委等机构,升级变区后,这些机构少不了,这样老百姓岂不要养更多的人?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11-09-18
撤消,或许可以提高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但未必能强化居民的自治。

要说居民自治,坦白说,相信居民委员会,还不如相信业主委员会。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11-09-22
回 4楼(keating) 的帖子
说的是,居民委员会是很尴尬的角色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12-05-08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不仅市在设街道,原先规定不得设街道的县,也开始大量设街道。通行做法是,合并若干乡镇,改设若干街道,往往是两个乡镇合并后改设三四个甚至更多街道。如武汉东湖高新区托管的三个乡镇,就变成了七个街道。
所以,“撤”街道彻底破产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12-05-09
我看到的是街道这个奇怪名称的层级越来越多。一个区县的领导就可以决定设立一个而制造一些官帽。

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12-05-09
引用第44楼假平凹于2012-05-08 12:46发表的  :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不仅市在设街道,原先规定不得设街道的县,也开始大量设街道。通行做法是,合并若干乡镇,改设若干街道,往往是两个乡镇合并后改设三四个甚至更多街道。如武汉东湖高新区托管的三个乡镇,就变成了七个街道。
所以,“撤”街道彻底破产了。

汉晋南北朝以来,州越设越多,以至于和郡差别不大,最后导致撤销郡一级,隋唐就是州直辖县了。
可见更泛滥的设立一级行政区,也就是撤销一级行政区的时候。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12-05-09
到底是不是折腾?,那得看你怎么折腾
只看该作者 72 发表于: 2012-05-09
苏州工业园区理论上是由园区管委会直管社区,
直管社区分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设立社区工作委员会(党委)。
在多个社区范围内设一个社区工作站,承担政府在社区的各项工作和公共服务。
只看该作者 73 发表于: 2012-05-14
这,就是创新
只看该作者 74 发表于: 2012-05-29
像那种管辖m个街道、n个乡镇的市辖区(m、n均不为1)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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