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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撤销街道办,县-镇-村,市-区-社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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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9-05
按照民政部提法,街道办撤销,
如此,省管县也具备操作余地,省下设 地级市(厅)、县(副厅)、县级市(副厅),地级市不再代管县和县级市。
可实现县和 市 都实行三级管理

地级市(厅)下设 区(处),区下设社区(科)
县级市(副厅)下设镇(副处),镇下设村(副科)
县    (副厅)下设镇(副处),镇下设村(副科)

即实现  省下 市、县、县级市 对应管理:
市-区-社区
县-镇-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9-06
那个撤销街道办事处的说法,实际上和河南的市区撤销公安分局一样,多出更多的领导位子!社区升格为街道办事处的级别,爽啊!皆大欢喜!以后社区的机构逐渐膨胀,机构更加臃肿!
铜陵的模式很难借鉴,铜陵很小,好转身。铜陵以前实行的取消重点中学的政策,普遍较好,可是真正能效仿的很少。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9-06
恩,规模不同,要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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