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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直辖以来行政区划调整大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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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4〕22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口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城口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行政区划的请示》(城口府文〔2004〕51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现有的32个乡镇调整为24个乡镇。其中,撤销1个镇、7个乡,调整5个镇、3个乡行政辖区范围,保留2个镇、14个乡行政辖区和政府驻地不变。其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撤销1个镇、7个乡
  撤销棉沙镇和石坊乡、渭河乡、明月乡、罗江乡、桃园乡、黄溪乡、后裕乡。
  二、调整5个镇、3个乡行政辖区范围
  葛城镇:管辖原葛城镇、棉沙镇,辖13个村民委员会、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65.14平方公里,总人口2.70万人。镇政府驻葛城。
  修齐镇:管辖原修齐镇、石坊乡,辖19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70.40平方公里,总人口1.76万人。镇政府驻修齐坝。
  高观镇:管辖原高观镇、渭河乡,辖16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30平方公里,总人口0.87万人。镇政府驻高观寺。
  庙坝镇:管辖原庙坝镇、罗江乡,辖12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58.5平方公里,总人口1.24万人。镇政府驻庙坝。
  巴山镇:管辖原巴山镇、黄溪乡,辖14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25.4平方公里,总人口1.26万人。镇政府驻冉家坝。
  高燕乡:管辖原高燕乡、明月乡,辖18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36平方公里,总人口1.53万人。乡政府驻庞家坪。
  蓼子乡:管辖原蓼子乡、桃园乡,辖15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51平方公里,总人口1.14万人。乡政府驻蓼子口。
  左岚乡:管辖原左岚乡、后裕乡,辖9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80.8平方公里,总人口0.69万人。乡政府驻火石洞。
  三、保留2个镇、14个乡行政辖区和政府驻地不变
  坪坝镇、明通镇、北屏乡、双河乡、沿河乡、东安乡、厚坪乡、治平乡、岚天乡、周溪乡、河鱼乡、高楠乡、明中乡、龙田乡、鸡鸣乡、咸宜乡。
                         二○○四年九月九日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4〕23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阳县凤鸣镇和江口镇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批复

云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凤鸣镇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云阳府文〔2004〕21号)和《关于江口镇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云阳府文〔2004〕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阳县凤鸣镇政府驻地由凤鸣街莲花路31号迁至凤鸣村9组;江口镇政府驻地由江口镇大河街迁至江口村10组。两镇政府驻地迁移后,其管辖的行政区域不变。
  二、所需迁址经费由云阳县和凤鸣镇、江口镇政府自筹解决,其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4〕24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九龙坡区石桥镇设立渝州路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石桥镇撤镇建街的请示》(九龙坡府文〔2004〕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有利于推进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撤销九龙坡区石桥镇,设立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所辖区域为原石桥镇所辖区域,办事处驻渝州路73号。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4〕24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石柱县冷水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石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冷水乡人民政府驻地搬迁的请示》(石柱府文〔2004〕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石柱县冷水乡政府驻地由冷水溪迁移至菜子坝。乡政府驻地迁移后,其管辖的行政区域不变。
  二、所需迁址经费自筹解决,其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11-10-13
  2004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北碚区撤销北温泉、龙凤桥、东阳三个镇,分别以原辖区成立北温泉、龙凤桥、东阳三个街道,并于7月正式挂牌成立。
  但未查到渝府批复文号。
  如有知晓者,请补充完善。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阳县农坝镇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批复

云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农坝镇人民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云阳府文〔2004〕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阳县农坝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农坝居委会迁至龙堰村5组。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后,其管辖的行政区域不变。
  二、所需迁址经费自筹解决,其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5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山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巫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乡镇建制的请示》(巫山府文〔2005〕12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现有的41个乡镇调整为26个乡镇。其中,撤销15个乡,调整8个镇、4个乡行政辖区范围,保留3个镇、11个乡行政辖区和政府驻地不变。其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撤销15个乡
  撤销青峰乡、石碑乡、平南乡、新营乡、新花乡、双庙乡、南陵乡、田家乡、月池乡、楚阳乡、龙雾乡、钱家乡、白果乡、白云乡、起阳乡。
  二、调整8个镇、4个乡行政辖区范围
  抱龙镇:管辖原抱龙镇、石碑乡和青峰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17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48.13平方公里。镇政府驻抱龙河。
  官渡镇:管辖原官渡镇、新营乡、平南乡、双庙乡的庙坪村和新花乡的水库、杨坝村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27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202.58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官渡河。
  铜鼓镇:管辖原铜鼓镇和双庙乡的双庙、柳池、观阁、鲍田村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11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90.14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铜鼓包。
  巫峡镇:管辖原巫峡镇12个居民委员会及龙江、西坪、柳树村和南陵乡的南陵居委会、平安村、东岗村、跳石村所属行政区域,辖13个居民委员会,6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66.8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巫峡镇广东路。
  骡坪镇:管辖原骡坪镇、楚阳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17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59.4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骡坪。
  大昌镇:管辖原大昌镇、白果乡、白云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30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88.33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邓家岭。
  双龙镇:管辖原双龙镇、龙雾乡和钱家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个居民委员会,20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41.99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双龙。
  官阳镇:管辖原官阳镇和起阳乡的金龙村所属行政区域,1个居民委员会,13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18.47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八树坪。
  建平乡:管辖原建平乡、南陵乡的春晓村和新花乡的瓜瓢、云台村所属行政区域,辖8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04.94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建平。
  龙井乡:管辖原龙井乡和巫峡镇的文峰、龙水、七星、黎早、桂花、新路、陈家村所属行政区域,辖15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27.07平方公里。乡政府驻老堰塘。
  三溪乡:管辖原三溪乡、月池乡和田家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8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06.96平方公里。乡政府驻三溪河。
  平河乡:管辖原平河乡和起阳乡的起阳、龙潭、大峡村所属行政区域,辖8个村民委员会,幅员面积84.65平方公里。乡政府驻燕翅膀。
  三、保留3个镇、11个乡行政辖区和政府驻地不变
  庙宇镇、福田镇、龙溪镇、邓家乡、笃坪乡、培石乡、红椿乡、大溪乡、曲尺乡、两坪乡、竹贤乡、金坪乡、当阳乡、庙堂乡。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7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合川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合川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建制的请示》(合川府文〔2005〕17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市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现有的36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27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其中,撤销10个镇,新设立1个镇,调整7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范围,保留19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和政府驻地不变。
  一、撤销10个镇
  撤销渭溪镇、黄土镇、码头镇、高龙镇、金子镇、合隆镇、佛盐镇、尖山镇、油桥镇、张桥镇。
  二、新设立双槐镇
  双槐镇管辖原渭溪镇、黄土镇所属行政区域,辖19个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97.81平方公里。镇政府驻渭子溪居民委员会群力桥(原渭溪镇政府驻地)。
  三、调整7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范围
  (一)龙市镇:管辖原龙市镇、码头镇所属行政区域,辖28个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21.0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龙市社区居委会花市街。
  (二)云门镇:管辖原云门镇、高龙镇所属行政区域,辖31个村民委员会、7个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34.21平方公里。镇政府驻云龙街。
  (三)钱塘镇:管辖原钱塘镇、金子镇所属行政区域,辖36个村民委员会、4个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34.15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园凼社区居委会园凼街。
  (四)大石镇:管辖原大石镇、尖山镇所属行政区域,辖37个村民委员会、3个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22.91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大石居委会石桥街。
  (五)燕窝镇:管辖原燕窝镇、合隆镇所属行政区域,辖22个村民委员会、3个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92.04平方公里。镇政府驻燕窝居委会正街47号。
  (六)太和镇:管辖原太和镇、佛盐镇所属行政区域,辖36个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56.71平方公里。镇政府驻中新街。
  (七)渭沱镇:管辖原渭沱镇、油桥镇所属行政区域,辖23个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00.47平方公里。镇政府驻渭沱场。
  (八)南津街街道办事处:管辖原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张桥镇所属行政区域,辖23个村民委员会、11个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95.3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南园路。
  四、保留19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和政府驻地不变
  盐井镇、草街镇、狮滩镇、双凤镇、清平镇、土场镇、三汇镇、小沔镇、香龙镇、肖家镇、涞滩镇、官渡镇、沙鱼镇、古楼镇、三庙镇、二郎镇、龙凤镇、隆兴镇、铜溪镇,合阳城街道办事处、钓鱼城街道办事处。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11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川市松既镇更名为松溉镇的批复

永川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现“松既镇”恢复更名为“松溉镇”的请示》(永川府文〔2004〕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溉”通常读为“gai”,作地名有时读“ji”,此读音在《康熙字典》中有专门注解;在1990年1版《汉语大词典》中,也将“溉”专门注释为“溉读为既”。根据松溉镇的历史由来和相关历史记载,为尊重历史,尊重群众的意愿,充分挖掘松溉镇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促进该镇的发展,市政府同意将永川市松既镇更名为松溉镇,其管辖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二○○五年六月八日
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14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通知

万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政府驻地迁址的请示》(万州府文〔2003〕73号)收悉。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你区政府驻地由太白岩街道迁至陈家坝街道,搬迁经费自筹解决。
  请你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05〕55号)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搬迁手续。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只看该作者 85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16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开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乡镇行政区划建制调整的请示》(开县府文〔2005〕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同意将现有的55个乡镇调整为38个街(镇)乡。其中,撤销7个镇、14个乡,设立4个街道办事处,扩大10个镇、3个乡行政辖区范围,保留21个乡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一)撤销7个镇、14个乡
  撤销汉丰镇、丰乐镇、镇东镇、东华镇、白鹤镇、三合镇、正坝镇、开竹乡、兼善乡、花林乡、龙安乡、跳蹬乡、岩水乡、中兴乡、太原乡、天白乡、大慈乡、锦竹乡、梓潼乡、关坪乡、红园乡。
  (二)设立4个街道办事处
  汉丰街道办事处:管辖原汉丰镇所属行政区域,辖2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幅员面积54平方公里。办事处驻大南街1号。
  丰乐街道办事处:管辖原丰乐镇所属行政区域,辖5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幅员面积25平方公里。办事处驻丰盛街1号。
  镇东街道办事处:管辖原镇东镇所属行政区域,辖5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幅员面积26平方公里。办事处驻镇东社区居委会。
  白鹤街道办事处:管辖白鹤镇、东华镇所属行政区域,辖8个居委会、13个村委会,幅员面积79平方公里。办事处驻大胜社区居委会。
  (三)扩大10个镇、3个乡的行政区域
  大进镇:管辖原大进镇、梓潼乡、关坪乡、红园乡所辖行政区域,辖17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251平方公里。镇政府驻榨井街34号。
  河堰镇:管辖原河堰镇、岩水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4个村委会,幅员面积154平方公里。镇政府驻河堰口。
  敦好镇:管辖原敦好镇、正坝镇所属行政区域,辖17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144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鹿鸣村1组。
  九龙山镇:管辖原九龙山镇、天白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7个村委会,幅员面积135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广福村6组。
  临江镇:管辖原临江镇、太原乡所属行政区域,辖24个村委会、6个居委会,幅员面积123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川主街68号。
  中和镇:管辖原中和镇、三合镇所属行政区域,辖16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89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鹤林街6号。
  岳溪镇:管辖原岳溪镇、龙安乡、跳蹬乡所辖行政区域,辖23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幅员面积186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岳溪场。
  南门镇:管辖原南门镇、花林乡所属行政区域,辖22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158平方公里。镇政府驻新南街。
  长沙镇:管辖原长沙镇、兼善乡所属行政区域,辖22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136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山花街1号。
  赵家镇:管辖原赵家镇、开竹乡所属行政区域,辖20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幅员面积15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凤翔街。
  谭家乡:管辖原谭家乡、锦竹乡所属行政区域,辖8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幅员面积125平方公里。乡政府驻蒲家湾街。
  大德乡:管辖原大德乡、大慈乡所属行政区域,辖14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幅员面积118平方公里。乡政府驻福全居委会。
  巫山乡:管辖原巫山乡、中兴乡所辖行政区域,辖11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117平方公里。乡政府驻紫荆居委会。
  (四)保留11个镇、10个乡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和谦镇、温泉镇、郭家镇、高桥镇、厚坝镇、镇安镇、竹溪镇、义和镇、铁桥镇、南雅镇、渠口镇、白泉乡、关面乡、满月乡、白桥乡、紫水乡、麻柳乡、金峰乡、天和乡、三汇口乡、五通乡。
            二○○五年八月十六日
只看该作者 86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17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渝北区人和街道办事处大竹林镇行政区域设立天宫殿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渝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天宫殿街道的请示》(渝北府文〔2005〕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新建设的重庆火车北站,是我市重要的人流、物流中心。为加强该地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调整渝北区人和街道办事处、大竹林镇行政区域,设立渝北区天宫殿街道办事处,不新增编制。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天宫殿街道办事处辖天宫殿村、双碑村(319国道以北第6组、18组除外)2个村委会、大竹林镇沙堡村第5组、6组和任家梁子1个社区居委会。新建柏林、香樟林、龙坝、站南等4个社区居委会。辖区幅员面积11.275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重庆火车北站南广场。
  人和街道办事处辖大坡村、集乐村、重光村3个村委会、双碑村第6组、18组及和睦路、万寿山、邢家桥、汪家桥4个社区居委会,辖区幅员面积15.7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和睦路19号。
  大竹林镇辖大云、石板滩、青堡、大路、五云、石梁桥、黑沟、沙堡(除5组、6组外)8个村委会,凤栖沱、水竹苑2个社区居委会,辖区幅员面积20.125平方公里,镇政府驻石梁桥。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只看该作者 87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17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北碚区偏岩镇石坝镇调整金刀峡镇三圣镇行政区域的批复

北碚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偏岩镇石坝镇调整金刀峡镇三圣镇辖区范围的请示》(北碚府文〔2005〕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有利于北碚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撤销北碚区偏岩镇、石坝镇,调整金刀峡镇、三圣镇行政区域。
  具体调整为:
  金刀峡镇辖原金刀峡镇和偏岩镇的行政区域,辖8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69.20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偏岩场16号。
  三圣镇辖原石坝镇和三圣镇的行政区域,辖10个村民委员会,2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59.2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三圣场。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只看该作者 88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17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万州区凤仪乡并入恒合土家族乡及恒合土家族乡政府驻地迁址的批复

万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凤仪乡并入恒合土家族乡及恒合土家族乡政府驻地迁址凤仪场的请示》(万州府文〔2005〕78号)收悉。为有利于落实民族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中心场镇建设,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万州区凤仪乡,将其并入恒合土家族乡。两乡合并后,恒合土家族乡幅员面积83.4平方公里,辖13个村、1个社区、79个村(居)民小组。
  二、同意将恒合土家族乡政府驻地由三元场迁至凤仪场,其搬迁经费自筹,搬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五年九月九日
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17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溪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巫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巫溪府文〔2005〕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同意将现有的57个乡镇调整为30个乡镇。其中,撤销27个乡,扩大6个镇、12个乡行政区域,保留4个镇、8个乡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一)撤销27个乡
  花栗乡、前河乡、双台乡、长渡乡、大同乡、后河乡、沈家乡、万古乡、红岩乡、黄阳乡、正溪乡、建楼乡、金盆乡、咸水乡、兴寨乡、梓树乡、易溪乡、中坝乡、高竹乡、中鹿乡、皂角乡、马坪乡、龙台乡、渔沙乡、丛树乡、高楼乡、和平乡。
  (二)扩大6个镇、12个乡行政区域
  城厢镇:管辖原城厢镇、花栗乡、长渡乡、双台乡、前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82平方公里,辖21个村民委员会、6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赵家坝。
  上磺镇:管辖原上磺镇、红岩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90.07平方公里,辖16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上磺硿(注音:qian)。
  古路镇:管辖原古路镇、黄阳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05.3平方公里,辖16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古路沟。
  文峰镇:管辖原文峰镇、正溪乡、建楼乡、金盆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484.65平方公里,辖21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新店子。
  徐家镇:管辖原徐家镇、易溪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52.8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徐家坝。
  白鹿镇:管辖原白鹿镇、中坝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39.6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委员会、2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白鹿溪。
  菱角乡:管辖原大同乡、菱角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57.73平方公里,辖14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店子。
  天星乡:管辖原后河乡、天星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16.1平方公里,辖9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双源溪。
  大河乡:管辖原大河乡、沈家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10.08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下风坝。
  长桂乡:管辖原长桂乡、万古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32.6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碑梁子。
  朝阳洞乡:管辖原朝阳洞乡、咸水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39.81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朝阳街。
  塘坊乡:管辖原塘坊乡、兴寨乡、梓树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96.34平方公里,辖14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叶家坪。
  乌龙乡:管辖原乌龙乡、高竹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67.4平方公里,辖8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万寿宫。
  田坝乡:管辖原中鹿乡、田坝乡、皂角乡、马坪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81.2平方公里,辖16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高炉。
  中岗乡:管辖原中岗乡、龙台乡、渔沙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232.26平方公里,辖19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小河。
  通城乡:管辖原通城乡、丛树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01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镇政府驻高坎子。
  天元乡:管辖原天元乡、高楼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89.01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马道子。
  土城乡:管辖原土城乡、和平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202.14平方公里,辖12个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汤家坝。
  (三)保留4个镇、8个乡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凤凰镇、尖山镇、下堡镇、宁厂镇、胜利乡、花台乡、峰灵乡、蒲莲乡、鱼鳞乡、兰英乡、双阳乡、中梁乡。
                              二○○五年九月九日
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5〕27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渝北区鸳鸯街道行政区域新增设翠云街道的批复

渝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鸳鸯街道行政区域设立翠云街道的请示》(渝北府文〔2005〕81号)收悉。为有利于加快北部新区经开园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同意调整渝北区鸳鸯街道行政区域,新增设翠云街道。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鸳鸯街道管辖原黄茅坪、岚峰、黄桥、花沟、葫芦5个村委会;原庙沟村6、7、8组及1、5组部分土地;原长岭村1、2、3、4、5、12组及6、7、9组部分土地;原南山村1、3、8、9组部分土地和丹鹤、白鹭2个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幅员面积29.88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龙帆路。
  新增设的翠云街道管辖原花朝、字藏、桐岩、龙游、石棺5个村委会;原庙沟村2、3、4、9组及1、5组部分土地;原长岭村8、10、11组及6、7、9组部分土地;原南山村2、4、5、6、7组及1、3、8、9组部分土地和南山、长福路2个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9.1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长福西路。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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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06〕3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合川市部分村跨镇调整的批复

合川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部分村跨镇调整的请示》(合川府文〔2005〕117号)收悉。为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市部分村跨镇调整。批复如下:
  一、将涞滩镇的李湾村、横梁村划给小沔镇;
  二、将云门镇的石屋村划给官渡镇;
  三、将燕窝镇的凤凰村、万坝村、凤山居民小组、福寺村、响铃村、大塘村划给三庙镇。
  调整后,涞滩镇幅员面积70.99平方公里,辖19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小沔镇幅员面积66.31平方公里,辖14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云门镇幅员面积130.15平方公里,辖30个村委会、7个居委会;官渡镇幅员面积60.62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燕窝镇幅员面积71.19平方公里,辖17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三庙镇幅员面积94.55平方公里,辖19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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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06〕3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忠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忠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忠县府文〔2006〕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同意将现有的42个乡镇调整为28个乡镇。其中,撤销13个乡、1个镇,扩大12个镇行政区域范围,保留6个乡、10个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一)撤销13个乡、1个镇
  望水乡、曹家乡、咸隆乡、新场乡、丰收乡、高洞乡、黄钦乡、精华乡、庙垭乡、泰来乡、大岭乡、两河乡、巴营乡、甘井镇。
  (二)扩大12个镇行政区域范围
  1.新生镇:管辖原新生镇和望水乡所辖行政区域,辖12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89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新生镇新生社区。
  2.乌杨镇:管辖原乌杨镇和曹家乡所辖行政区域,辖17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96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乌杨镇朱河社区。
  3.石宝镇:管辖原石宝镇和咸隆乡的光辉、灯塔、盐龙、咸隆、蓼叶、云山等6个村所辖行政区域,辖18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87.2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石宝镇印山社区。
  4.野鹤镇:管辖原野鹤镇、新场乡和咸隆乡白寺村所辖行政区域,辖11个村,幅员面积57.8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野鹤镇赶场坝。
  5.官坝镇:管辖原官坝镇和丰收乡所辖行政区域,辖13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97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官坝镇官坝社区。
  6.马灌镇:管辖原马灌镇、高洞乡和黄钦乡所辖行政区域,辖19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114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马灌镇马灌社区。
  7.新立镇:管辖原新立镇、精华乡所辖行政区域,辖14个村、2个社区,幅员面积116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新立镇文昌社区。
  8.拔山镇:管辖原拔山镇和庙垭乡所辖行政区域,辖21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156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拔山镇新化社区。
  9.白石镇:管辖原白石镇、两河乡及巴营乡的巴岭、黄家、巴营、华岭、盆城5个村所辖行政区域,辖18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149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白石镇长寿河社区。
  10.三汇镇:管辖原三汇镇和泰来乡所辖行政区域,辖19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101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三汇镇汇鑫社区。
  11.黄金镇:管辖原黄金镇、大岭乡及巴营乡的东风村和甘井镇的巴蕉、甘田2个村所辖行政区域,辖18个村,幅员面积107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黄金镇黄金场。
  12.忠州镇:管辖原忠州镇及甘井镇的皇华、独珠、复旦、石马、麟凤、南溪、磨盘、佑溪、灯树、顺溪等8个村和2个社区以及巴营乡的梅坝、马岭2个村所辖行政区域,辖16个村、14个社区,幅员面积136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原忠州镇严颜路社区。
  (三)保留6个乡、10个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善广乡、石子乡、磨子乡、涂井乡、金声乡、兴峰乡、任家镇、洋渡镇、东溪镇、复兴镇、汝溪镇、石黄镇、金鸡镇、双桂镇、永丰镇、花桥镇。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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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06〕8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万盛区景星乡设立黑山镇的批复

万盛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景星乡行政区划的请示》(万盛府文〔200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鉴于景星乡工业、旅游业迅速发展,其撤乡设镇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为促进景星乡加快发展,市政府同意撤销景星乡,设立黑山镇。设镇后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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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06〕11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中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渝中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对街道行政区划进行适当调整的请示》(渝中府文〔2006〕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同意将现有的13个街道调整为12个街道。具体调整如下:
  (一)撤销较场口街道、王家坡街道。
  (二)设立石油路街道。管辖原大坪街道的煤建新村、茶亭村、民乐村、石油路、金银湾、虎头岩和原化龙桥街道的九高路,共7个社区,幅员面积2.52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医学院路2号。
  (三)调整6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1.解放碑街道管辖原解放碑街道的奎星楼、临江门、邹容路、自力巷、公园路、正阳街、代家巷、沧白路8个社区和原较场口街道的中华路、新华路、和平路、鲁祖庙、莲花池、若瑟堂、大井巷7个社区,共15个社区,幅员面积1.11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五一路159号(原址)。
  2.菜园坝街道:管辖原菜园坝街道的渝铁村、珊瑚湾、川道拐、石板坡4个社区和原王家坡街道的交通街、平安街、竹木街3个社区,共7个社区,幅员面积1.56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菜袁路20号(原址)。
  3.两路口街道:管辖原两路口街道的中山二路、枇杷山正街、中山三路、重庆村、桂花园新村、铁路坡6个社区和原王家坡街道国际村、鹅岭正街、王家坡新村3个社区,共9个社区,幅员面积2.05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中山三路19号(原址)。
  4.上清寺街道:管辖原上清寺街道的中山四路、曾家岩、学田湾、春森路、美专校街、上大田湾、上清寺路、新都巷、桂花园,共9个社区,幅员面积1.73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中山四路55号(原址)。
  5.大坪街道:管辖原大坪街道的大黄路、天灯堡、马家堡、大坪支路、七牌坊、大坪正街、袁家岗、肖家湾、浮图关、单巷子,共10个社区,幅员面积3.2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大坪支路10号(原址)。
  6.化龙桥街道:管辖原化龙桥街道的华村、化龙桥正街、和平新村、黄桷村、江南村、红岩村6个社区和原上清寺街道李子坝社区,共7个社区,幅员面积2.34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化龙桥正街291号(原址)。
  (四)保留5个街道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七星岗、望龙门、南纪门、朝天门、大溪沟街道。
               二○○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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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06〕12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潼南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潼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乡镇行政区划建制调整的请示》(潼南府文〔2006〕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同意将现有的31个乡镇调整为22个乡镇和街道。具体调整如下:
  (一)撤消5个镇、6个乡
  梓潼镇、桂林镇、新华镇、飞跃镇、永胜镇、文明乡、龙项乡、檬子乡、红花乡、安兴乡、永安乡。
  (二)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
  1.梓潼街道办事处管辖原梓潼镇的东升、哨楼、四方、大佛4个办事处和李家祠、豆芽湾、纪念碑、碉楼坡、接龙桥、岩湾、大桥7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127.873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凉风垭(原梓潼镇政府驻地)。
  2.桂林街道办事处管辖原桂林镇、原梓潼镇的东风办事处及井田、莲花2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80.387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原梓潼镇东风片区。
  (三)调整6个镇、2个乡行政区域范围
  1.双江镇管辖原双江镇、原安兴乡九道村和白云村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19.306平方公里。镇政府驻金龙街(原址)。
  2.柏梓镇管辖原柏梓镇、原文明乡、原永安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34.75平方公里。镇政府驻柏梓镇正街(原址)。
  3.龙形镇管辖原龙形镇、原檬子乡所属行政地域,幅员面积80.63平方公里。镇政府驻茶店子(原址)。
  4.古溪镇管辖原古溪镇、原飞跃镇、原红花乡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16.06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古溪镇正街(原址)。
  5.玉溪镇管辖原玉溪镇、原安兴乡大龙村和曹家村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54.414平方公里。镇政府驻迎龙街(原址)。
  6.米心镇管辖原米心镇、原新华镇所属行政地域,幅员面积51.9平方公里。镇政府驻米心场(原址)。
  7.田家乡管辖原田家乡、原永胜镇、原龙项乡小石村、桂圆村、老庙村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63.13平方公里。乡政府驻罗汉村。
  8.别口乡管辖原别口乡及原龙项乡花院村、老君村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41.34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别口沱(原址)。
  (四)保留11个镇、1个乡行政区域政府和驻地不变
  小渡镇、塘坝镇、崇龛镇、卧佛镇、太安镇、上和镇、宝龙镇、新胜镇、群力镇、花岩镇、五桂镇、寿桥乡。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只看该作者 96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6〕15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岸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南岸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对辖区街镇行政区划作适当调整的请示》(南岸府文〔2006〕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街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同意将现有的6个街道、9个镇调整为7个街道、7个镇。具体调整如下:
  (一)撤销南山镇、黄桷垭镇。
  (二)设立南山街道。管辖原南山镇、黄桷垭镇的行政区域,辖6个社区、9个村委会,幅员面积33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崇文路138号(原黄桷垭镇政府驻地)。
  (三)保留铜元局街道、花园路街道、南坪街道、海棠溪街道、龙门浩街道、弹子石街道等6个街道;南坪镇、涂山镇、峡口镇、鸡冠石镇、长生桥镇、迎龙镇、广阳镇等7个镇。其行政区域和驻地不变。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只看该作者 97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6〕16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铜梁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铜梁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的请示》(铜梁府文〔2006〕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同意将现有的8个乡、25个镇调整为3个乡、22个镇、3个街道。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撤销5个乡、3个镇
  撤销永清乡、中和乡、岚峰乡、斑竹乡、新复乡、巴川镇、全德镇、西泉镇。
  (二)设立3个街道
  1.巴川街道。管辖原巴川镇的和平、正街、龙山、东方、东城、体育街、洗马等7个社区居委会和黑龙、桥家、永安、千年、梨树、大坡、鸿雁、陡石、盘龙、高滩、登高、接龙、方碑、玉皇、卢洞等15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幅员面积37.33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中兴路(原巴川镇人民政府驻址)。
  2.东城街道。管辖原全德镇和原巴川镇的塔山社区居委会和双门、袁家、柿花、玉泉、铁佛、晏渡等6个村所属行政区域,辖26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50.31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塔山街。
  3.南城街道。管辖原巴川镇的南门、南城2个社区居委会和两路、太阳、河东、大垭、西来、铁石、鱼溅、翠英、黄门、桐子、牛王、岳阳、白马、梯子、聚星、老店等16个村及原土桥镇的垣坝、会水、梭罗村和原石鱼镇的巴岳、沙塆、交通村所属行政区域,辖22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60.34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铜大路。
  (三)调整7个镇的行政区域范围
  1.旧县镇。管辖原旧县镇和原永清乡所属行政区域,辖33个村委会、3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77.96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旧县场(原址)。
  2.少云镇。管辖原少云镇和原中和乡所属行政区域,辖25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66.2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关溅场(原址)。
  3.蒲吕镇。管辖原蒲吕镇和原岚峰乡所属行政区域,辖26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63.24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蒲吕场(原址)。
  4.虎峰镇。管辖原虎峰镇和原西泉镇所属行政区域,辖42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78.83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虎峰场(原址)。
  5.侣俸镇。管辖原侣俸镇和原斑竹乡、新复乡所属行政区域,辖37个村、3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87.56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侣俸场(原址)。
  6.土桥镇。管辖原土桥镇(垣坝、会水、梭罗3个村除外)所属行政区域,辖18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46.04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旧市坝(原址)。
  7.石鱼镇。管辖原石鱼镇(巴岳、沙塆、交通3个村除外)所属行政区域,辖17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32.87平方公里。镇人民政府驻石鱼场(原址)。
  (四)保留3个乡、15个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双山乡、小林乡、庆隆乡、二坪镇、水口镇、安居镇、平滩镇、白羊镇、福果镇、高楼镇、维新镇、大庙镇、围龙镇、华兴镇、永嘉镇、西河镇、安溪镇、太平镇。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只看该作者 98 发表于: 2011-10-13
渝府〔2006〕20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北区龙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渝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龙溪地区增设街道机构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渝北府文〔2006〕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市政府原则同意龙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龙溪街道行政区域及办事处驻地
  调整后的龙溪街道管辖原龙溪街道所辖嘉州花园、武陵路、松桥路、金紫山、花卉园等5个社区和龙湖、金龙路社区的东部区域,幅员面积约5.6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松桥路7号(原龙溪街道开发办办公楼)。
  二、新设2个街道
  (一)龙山街道。管辖原龙溪街道所辖冉家坝、龙山路、花园新村、龙脊新村、余松路等5个社区和龙湖社区、金龙路社区的西部区域,幅员面积约6.4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龙山路70号(原龙溪街道办事处驻地)。
  (二)龙塔街道。管辖原龙溪街道所辖工农、龙塔2个社区,幅员面积约6.6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紫荆路333号。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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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07〕1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开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搬迁县人民政府办公地点的请示》(开县府文〔2004〕28号)和《关于县政府办公驻地搬迁的补充请示》(开县府文〔2006〕1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汉丰街道西街1号迁移至汉丰街道安康片区永兴街1号。政府驻地迁移后,其管辖的行政区域不变。
  二、所需迁址经费自筹解决,其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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