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葫芦岛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07]100号)批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葫芦岛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葫政[2006]150号)收悉。
同意将兴城市双树乡划归龙港区管辖,并将原双树乡东八里村民委员会划归兴城市古城街道办事处管辖,干柴村民委员会、韩家村民委员会划归兴城市城东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划调整后,龙港区双树乡辖双树、东砬、兴北、老和、东窑5个村民委员会,辖区面积34.2平方千米,乡人民政府驻地双树村。
也就是说双树乡的建制及所辖5个村划归龙港区,其余3个村留在兴城市并划归两个街道管辖,兴城市境内无双树乡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