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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全面理顺最底层的行政建制】建议县市平等,县市以下统一设区镇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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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11-01
— 本帖被 湖鹰 执行合并操作(2015-04-23) —
目前的体制下,县市以下的建制较为混乱,建议县市平等,县市以下统一设区、镇、乡作为最底层的行政建制(设区的一般为市区、城区)
1:县及县级市所设的区为派出机构
2: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较大市的市辖区应进行优化和撤并

具体而言:
1、市区、城区:全面施行区辖街道模式(代管居委会数目建议20以下);居委会全面转为自治实体
2、农村地区:以规模适当为原则,适当并村强基层,其上一级为乡或镇;城市化程度较高的镇区也可设立街道

总而言之
区、镇、乡的对应关系分别为:区-城市型政区,镇-混合型政区,乡-乡村型政区

增补方案【整县改区的区&现有市辖袖珍区的建制】,请点击
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87759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2-02-15 12:59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11-01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较大市的市辖区的行政级别按上一级承袭可高配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2-02-15 12:56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11-01
县及县级市的开发区、高新区原则上应与建制区合署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1-15 18:15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11-01
同意。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11-02
中央-省-县-市/乡
没有特殊,首都也不例外,大市可以设区,但区为市的派出机构,飞区一律脱离母市单独设市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11-02
乡镇是时候改派出机构了,这一层级完全没必要成为实体政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11-02
回 4楼(tudou002) 的帖子
县辖市国人恐怕一时难以接受。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11-02
Re:回 4楼(tudou002) 的帖子
引用第6楼lockon于2011-11-02 13:09发表的 回 4楼(tudou002) 的帖子 :
县辖市国人恐怕一时难以接受。

台湾人民不算国人吗?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11-02
Re:Re:回 4楼(tudou002) 的帖子
引用第7楼tudou002于2011-11-02 13:46发表的 Re:回 4楼(tudou002) 的帖子 :
台湾人民不算国人吗?

当然算,但台湾毕竟只是一省之地。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11-03
简单明了。可行。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11-10
回 5楼(baby_7304050) 的帖子
要考虑东西部、山区平原的差异性,乡镇不可能完全撤销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11-10
使用区镇乡区分聚落规模、城市化程度,简明扼要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11-13
回 楼主(玉宇清澄) 的帖子
其实街道只应该在大的省辖市内出现,与乡镇平级。
其他市县设县辖市或者区后街道已经与社区平级,无存在价值应该取消。
一般市县设县辖市或者管理区并慢慢转变为县市派出机构,直接代替县市就近处理社区和民众的各种问题,主要负责人为副县局级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11-13
回 12楼(武穴短工) 的帖子
【我的层级理念】县、市——区、镇、乡——街(或居)、村

确实有些理想化,太过体现了县市平等的理念

区、镇、乡的对应关系分别为:区-城市型政区,镇-混合型政区,乡-乡村型政区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11-14
在直辖市、副省级市和较大的市之间加上一级派出机构厅,取消街道直接采用自治的社区(2万人的大社区)形成:

直辖市-(厅)-区镇乡-社区、村
省-市-(厅)-区镇乡-社区、村
省-市-区镇乡-社区、村
省-县-镇乡-社区、村

来满足现在需求,可以差强人意

说差强人意是因为其结构虽然简单了,但并不符合现实中的形态:市、镇不一定只有一个中心;市下面较大的镇也不一定是一个“镇”(行政区划)能容纳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11-15
回 14楼(youyuan) 的帖子
【小弟采用】县、市——区、镇、乡——街(或居)、村
架构,在于避免整县改区造成的麻烦

县市平等,县下也可设区

整县改区的,如果复县,正好适用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11-15
回 15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如果承认城市管辖郊区和部分农村地区,或者较大的市管辖整个都会区是合理的话,较大的市按照市-区-社区来设置行政区划就可能存在困难。所以我觉得在保证市、乡镇区、社区村含义一致的情况下在较大的市下面增加一个派出机构‘厅’就比较合适了。并且如果这样做的话在级别上也容易安排。

所有的厅和不分厅的市、县平级,分厅的市为副省级或省级;厅和并大区的道理是一样的,并且厅定位为派出机构,编制可以得到精简。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11-16
Re:回 15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引用第16楼youyuan于2011-11-15 21:46发表的 回 15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
如果承认城市管辖郊区和部分农村地区,或者较大的市管辖整个都会区是合理的话,较大的市按照市-区-社区来设置行政区划就可能存在困难。所以我觉得在保证市、乡镇区、社区村含义一致的情况下在较大的市下面增加一个派出机构‘厅’就比较合适了。并且如果这样做的话在级别上也容易安排。
所有的厅和不分厅的市、县平级,分厅的市为副省级或省级;厅和并大区的道理是一样的,并且厅定位为派出机构,编制可以得到精简。

确实如此(敝方案明显不适用)
以下两种情况
1单一市辖区的区或整县改制而来的区(都是县的规模)
2主城人口百万以上的城市

个人建议第一种情况
整县改制而来的区应复县或回归县级市
单一市辖区的区应剥离辖县省直管副地级市

第二种情况
可增设派出机构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11-16
回 16楼(youyuan) 的帖子
另:本人主楼示意图,采用
街办、村
平级的架构,在于一则街道更接近于城市型区划的概念;二则街道可虚可实:一般城市可无街办或虚设街办直管社区、对于超大城市可行实设街道管社区;三则虽然村、居自治虽然常常相提并论,但村的自治远弱于居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11-16
Re:回 16楼(youyuan) 的帖子
引用第18楼玉宇清澄于2011-11-16 09:06发表的 回 16楼(youyuan) 的帖子 :
另:本人主楼示意图,采用
街办、村
平级的架构,在于一则街道更接近于城市型区划的概念;二则街道可虚可实:一般城市可无街办或虚设街办直管社区、对于超大城市可行实设街道管社区;三则虽然村、居自治虽然常常相提并论,但村的自治远弱于居

街道可大可小只会乱。而现在的村、居自治能力本来就都很差原因是社区和村扩大以后内聚力已经基本不存在了(一个社区已经不是一个小区,一个村也不是一个自然村),将来进一步扩大以后估计只能采用代议制了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11-16
我认为层级改革的最大障碍是干部问题。象日本的一级都道府县,二级的市町村就挺好。因为是民选,不存在市长和村长谁的行政级别高的问题。
公务员可以由国家规定行政级别,行政单位的领导的级别不好定啊,这事还真不能说得太多。:)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11-19
【增补方案】关于“建议县市平等,县市以下统一设区镇乡”方案的再优化
增补1【整县改区的区的建制】
1、建议复县
2、不能复县的建议采用以下架构
3、该架构下区可管乡镇,但级别低于市县本级,抑或可给整县改区退烧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1-27 12:28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1-11-20
我等夜读历史发现,国家乱象始由行政区划起。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1-11-21
引用第22楼我等天子于2011-11-20 20:22发表的  :
我等夜读历史发现,国家乱象始由行政区划起。

东汉?刺史改牧?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1-11-27
【增补2】
增补2【现有市辖袖珍区的建制】

1、人口较为密集的,建议改为市府的派出机构
2、人口密度一般的,建议撤销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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