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
经济技术开发区郑蒲港新区实施委托
管理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郑蒲港新区实施委托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3日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郑蒲港新区实施委托管理工作方案
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郑蒲港新区建设指挥部,和县姥桥镇、白桥镇由指挥部托管。为高效、规范、稳妥推进托管移交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2年1月15日前,完成和县姥桥镇、白桥镇委托郑蒲港新区建设指挥部管理的各项交接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成立组织(2012年1月4日前)
市委、市政府成立托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工作组、组织人事工作组、财税工作组、农林水工作组、民政工作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组、档案工作组、企业和安全
环保工作组、计划生育工作组、纪检督查工作组。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二)制定方案(2012年1月8日前)
各专项工作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组托管移交工作具体方案。牵头责任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和县、郑蒲港新区。
(三)组织实施(2012年1月4日至1月15日)
1.抽调人员,集中办公。1月4日开始,市专项工作组进驻和县开展工作;和县、郑蒲港新区要抽调懂政策、业务熟、能力强、作风硬的同志组成工作组,集中办公,做好对接工作。
2.清产核资,摸清底数。托管交接期间,暂停和县姥桥镇、白桥镇人事调动,冻结人员编制,对镇、村(社区)财务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现金缴存银行,账户只收不支,特殊情况确需支出的,报请市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资产逐一核实、登记造册。各专项工作组做好各类对象,包括农业服务对象、民政服务对象、社会保障对象、计划生育对象等的统计核定、档案等移交准备工作。
3.沟通衔接,顺利交接。由各专项工作组牵头,郑蒲港新区与和县有关部门深入对接,并就托管移交中以及托管移交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
办法进行沟通。在充分沟通衔接的基础上,由市有关部门鉴证,姥桥镇、白桥镇与和县有关部门分别签订托管移交工作备忘录,和县有关部门移交档案资料。所有移交档案资料1式4份,和县、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郑蒲港新区建设指挥部及市相关部门各留存1份。1月15日前完成各项托管的事权和档案移交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市相关部门、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县、郑蒲港新区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抽调业务骨干做好具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
和县、郑蒲港新区要认真组织实施托管移交工作,做好相关业务的移交、管理和衔接,确保托管交接期间各项工作不断,社会秩序不乱。在托管交接期间,所托管辖区内各项工作仍由和县负责。 -
各工作组要抓好托管工作具体任务的落实,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圆满完成。 (三)严肃纪律
加强对托管移交全过程的监督,严禁擅离职守、中断工作、推诿扯皮、消极怠工等行为;严禁借托管之机突击花钱、违规进人,
防止资产和债权转移。对违反纪律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确保资产不流失
托管后姥桥镇、白桥镇境内的县政府及县直部门所属的国有、集体资产全部移交给郑蒲港新区管理,以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建设;镇、村(社区)集体资产、集体积累仍属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借调和无偿占用,严禁非法侵占、私分和破坏。
(五)确保移交档案资料准确、完整、真实
和县、郑蒲港新区、市相关部门及各工作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类对象登记、审核、建档,做到不错、不重、不漏,确保资料档案准确、完整、真实。
(六)维护镇、村(社区)干部队伍稳定
和县、郑蒲港新区在托管工作实施过程中,要重视做好干部队伍稳定工作,涉及到的镇领导班子、村(社区)“两委”成员不变动,实行整体过渡。 托管工作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由市托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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