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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势沿革]要改革行政区划还是从改变政区名称、分清功能组别开始比较妥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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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2-09
各位所讨论的市制混乱主要还是指存在三级相同名称的政区
其实市制的混乱是民国开始的
1级:行政院辖市——直辖市
2级:与督察区同级的省辖市——地级市
3级:督察区管下与县同级的市——县级市

要改革行政区划还是从改变政区名称、分清功能组别开始比较妥当
(以下是政区改革的初期步骤,还有第2、3步骤以后再说)
1级:
22省 [省政府](暂不包括台湾
直辖市 ——1都 3府[都、府行政局](参考日本)
5自治区 [区自治委员会](暂且保留)
2特别行政市[特别行政局](港澳居民习惯上自称市民,且地方只有狭域市的规模

2级:
地级市——300郡[郡政司]
33自治州[州自治委员会](暂且保留、改盟为自治州)

3级:
县[县政署](取消自治县、旗)
市[市政署](狭域)

4级:
乡 镇[乡、镇居民委员会](取消民族乡、苏木)
市区[区居民委员会]

5级:
村[村居民委员会]
街道[街道居民委员会]
[ 此帖被谢幕在2012-02-10 18:4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2-02-09
管理体制不变,再怎么改也是徒劳的折腾。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2-02-09
引用第1楼幻象岭于2012-02-09 22:08发表的  :
管理体制不变,再怎么改也是徒劳的折腾。

+1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2-02-09
引用第2楼東七區于2012-02-09 22:20发表的  :
+1


難得一致。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2-02-10
回 楼主(谢幕) 的帖子
盟可以改为郡,怎会改为自治州?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02-10
回 楼主(谢幕) 的帖子
民国时期的市制可是实实在在的二级:院辖市、省辖市。
县倒有二级:多数行政督察区都是专员兼县,如果把这样的县理解为地级县的话。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2-02-10
回 5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民国的省辖市,看一些督察区的资料,是督察区管辖的,和县平级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2-02-10
回 6楼(fenghua25) 的帖子
那也是代省管,民国的行政督察区实实在在是省的派出机构而非一级政区,一些小省根本就没有督察区。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02-10
回 1楼(幻象岭) 的帖子
我提出的只是初步阶段,从量变到质变,一步步来
欲速则不达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2-02-10
回 7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国共内战前夕,国民政府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已经进一步完善了督察区的办事机构,使之成为实在的2级政区,所以市确实最终分为3级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2-02-10
回 7楼(境由心造) 的帖子
没有分区的基本上是没有控制的省分。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2-02-10
回 3楼(南天國士) 的帖子
如果仅仅出于反共厌共的情绪,而成为国粉,这种国粉不过是伪国粉,
如果出于对conutry的热爱而认同ChineseRepublic的话,那就应该有相当的理性和责任心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2-02-10
回 4楼(zhaohz) 的帖子
盟其实和自治州是一个性质,可以合并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2-02-10
Re:回 3楼(南天國士) 的帖子
引用第11楼谢幕于2012-02-10 18:34发表的 回 3楼(南天國士) 的帖子 :
如果仅仅出于反共厌共的情绪,而成为国粉,这种国粉不过是伪国粉,
如果出于对conutry的热爱而认同ChineseRepublic的话,那就应该有相当的理性和责任心

我衹不過跟一二樓一致而已,甚麼也沒說,你說那去了,心虛是吧。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2-02-10
心虛??五毛的帽子我不怕扣,既然把自己的观点发上了,就作好被拍砖的觉悟,
开门见山有一说一,总比一些想当烈士又怕死,畏畏缩缩指桑骂槐的国粉强。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2-02-11
引用第14楼谢幕于2012-02-10 23:10发表的  :
心虛??五毛的帽子我不怕扣,既然把自己的观点发上了,就作好被拍砖的觉悟,
开门见山有一说一,总比一些想当烈士又怕死,畏畏缩缩指桑骂槐的国粉强。

請你張大眼睛看清楚,我衹說了難得一致四個字,一二樓沒有駡你,注意你的修養。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2-02-12
看错,发错
楼主不要攻击了,还是接着谈第二步干嘛。
这帖子发错地方了吧?发层级版合适。还以为我看错了。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2-02-12
第1步看似无关疼痒,但循序渐进,才是成功率高的改革方式
毕竟老百姓真正追求的生活是在安稳的基础上会越变越好的生活

以下是第2步改革方案:
1级:
24省 [省政府](暂不包括台湾)
(恢复广西省、宁夏省,宁夏省增管套西)

1都 5府 [都、府行政局]
(合深圳、东莞、香港为宝安府,合中山、珠海、澳门为香山府)

3边疆区/10道/ [自治委员会/道行政局]
(民政实行虚省实道,内蒙古分归绥、兴和、赤峰、兴安4道,新疆分迪化、伊宁、喀什3道,西藏分拉萨、昌都、日喀则3道)

2级:
333郡 [郡政司]
(取消自治州)

3级:
县 [县(乡镇)居民代表会/县政署]
市 [市(市区)居民代表会/市政署](狭域)

4级:
乡、镇 [乡、镇居民委员会]
市区 [区居民委员会]

5级:
村 [村居民自治会]
街道 [街道居民自治会]
[ 此帖被谢幕在2012-02-12 22:1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2-02-17
我倒是基本支持樓主改名的見解,不過對保留所謂自治區和自治州持保留態度。如果爲了展示民族自治,可將樓主所謂的郡改為州,然後保留自治州名號,同時可將自治區改為自治省。這樣做,一是儘量簡化區劃行政區劃名稱,去除冗繁;二是避免同一個名字多級使用,自治區也是區、市轄區也是區,亂的很;三是從名稱上表明所謂自治地區並無特殊,仍舊是普通行政層級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2-02-18
Re:回 4楼(zhaohz) 的帖子
引用第12楼谢幕于2012-02-10 18:36发表的 回 4楼(zhaohz) 的帖子 :
盟其实和自治州是一个性质,可以合并

不是吧,内蒙已经是蒙古族自治区了,盟还需要自治?谁自治?盟可以理解成内蒙的地区,不能理解成内蒙的自治州。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2-02-18
从河套地区的生态方面出发,河套地区应该保持完整性而不应该割裂。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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