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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撤销了街道的区是否该设立“直属街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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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2-14
安徽铜陵在市辖区撤销街道之后,遇到了“上级对口”方面的问题,这里有一篇评论

http://www.infzm.com/content/63165

例如:计生考核按照乡镇为单位进行;街道一级要成立司法所;上大学贫困生需要乡镇一级的证明;街道武装部

等等,这时候,要解释“撤销街道”这一说法,似乎很困难

貌似在黄石市铁山区的做法是:设立“直属”武装部,和区武装部合署

这些“司法”、“计生”、“教育”、“人武”方面的问题,都可以设置一个“区辖直属街道”,制作这样的“直属街道”的印章,解决“对口问题”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2-02-14
回 1楼(Zorro) 的帖子
呵呵,这不是重点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2-02-15
回 3楼(Zorro) 的帖子
短期内

撤销这些市辖区,真的很难

他们能迈出这一步就不错了

不能苛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2-03-15
不如参照中卫模式。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2-03-16
这就看谁的手快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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