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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改革动向]行政区划改革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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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2-28
2011
4直辖市 22省 5自治区 (2特别行政区) (1省)
285地级市 15地区 30自治州 3盟 (18区 7堂区) (5行政院辖市 3省辖市 14省辖县)
858市辖区 365县级市 1464县 117自治县 49旗 3自治旗 1特区 1林区 (153乡 41镇 17县辖市 157区)
19322镇 14736乡 112苏木 1099民族乡 1民族苏木 6686街道 2区公所

2049
25省 8道 ———33省级政区
1都 5府 307郡 35民族州 ———348郡级政区
313政令市 370市 1480县 169民族县———2330县级政区
19322镇 16103乡 1422市区———36888基层自治委员会
街道———基层自治办事处
[ 此帖被谢幕在2012-02-29 22:1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2-02-28
没看懂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2-02-28
楼主列出详细方案吧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2-02-28
没看明白··············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2-02-28
木有详细方案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02-28
我想应该提醒一下楼主的是,你可能还没有搞懂“选区”和“堂区”是什么意思。

选区,大家都知道自然是选举时的选出代表的区域。但是楼主却把他套到“行政区”的层级上,这就出错了。按楼主所谓的“大选区”,应该改为“高级行政区”,中选区应为“中级行政区”,小选区应改为“基础行政区”这样或类似的叫法。

那么大选区、中选区、小选区是什么意思呢?这是有固定的解释的,不是这么理解的。我简单介绍一下(因为我也不是专门研究这个的,所以可能存在不是很精确的问题)
假设我国的中央立法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实行全民普选产生,那么必然要划分选区。这个时候,就出来三种分法,也就是“大选区”、“中选区”和“小选区”。

大选区怎么分呢。就比如说以省为单位,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就是34个大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凑3000人就成了全国人大。
中选区怎么分呢。就是规定每个选区最多只能选n个人(假设10人),那么如果一个省分到的全国人大代表席位超过10人怎么办呢,那就分,分到每个选区都在10人以下为止。投票的时候,就会出现类似18选10这样的情况。
那么小选区呢,就是将全国分成3000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一人,这就是小选区。

大、中、小的区别,跟规模没有关系。而是选举的时候,选区产生的人大代表是多人,还是1人。小选区就是1人。
所以,哪怕乡级人大选举,也可以采取大选区制。也就是说,大选区、中选区、小选区这些概念,一般很少会同时出现

我国现在的全国人大代表,非要说的话,就是大选区制(但是只有大选区,没有中选区和小选区之说)。1947年的全中国首次国大代表选举,则有点接近实质上的小选区制,但又不完全是。当时主要是由每县选举产生一个国大代表,但是大的县则有2个。

而“堂区”的用法更是奇怪,堂区源出于天主教传统。内蒙古传统上是佛教地区、虽然河套地区的天主教也很兴盛。中国传统宗教中,与天主教的“堂区”概念类似的,是江南民间信仰中的“庙界”
无论“堂区”还是“庙界”,都是一个很小的概念,除了牙买加和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外,堂区这个词在大部分国家,都不会比一个城镇大。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2-02-28
樓主 好歹給個圖吧= =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2-02-29
很高兴看到楼主接受了我的提议。但我想说,那个“人大选区”4个字还是多余的。
因为你做的是行政区划改革,不是选区改革。你这样混在一起,真的是很难不出错。

选区一般不会使用“县级选区”这样的说法,只有“全国人大的选区”、“县人大的选区”这样。
==================
25省 8道 ———33全国人大选区
1都 5府 307郡 35民族州 ———348郡级人大选区
===================
我想,你自己都可以看到,“——”前后的述是不对等的。如果省是“全国人大选区”,那么郡就应该表述为“省人大选区”,事实上也不这么说。但最起码不会说成郡“级”人大选区,因为“级”在这个情况下是很难理解的。

所以,你还是清清楚楚的表述为:

25省 8道 ———33个省级行政区
1都 5府 307郡 35民族州 ———348郡级行政区

这就可以了。
如果你想研究选区,那么就要说,全国人大多少席位,席位怎么产生,由多少个选区选出来,选区怎么分。
行政区的划分,和选区的划分,是两个议题的。

我理解,行政区的划分属于“行政管理学”范畴。但是选区的划分,则应该属于“政治学”范畴。还是不能混在一起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02-29
楼主是日本朋友????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2-03-02
不知所云
还原红四方面军在黄猫垭真实战斗故事,让人们了解黄猫垭红色革命历史,铭记黄猫垭可歌可泣战斗情景,进一步激励当代的年轻人铭记过去,珍惜现在,创造未来。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2-04-05
都、府——市、县——区、镇、乡——街道、村
道、省——郡、州——市、县——区、镇、乡——街道、村

内地设省,边疆设道;
都、府直辖;
汉地设郡,番地设州;
区、镇、乡、街道、村居民自治。

政体分行政、议政二元;
议政体制由各级政协会议、人代大会组成;
行政体制由各级政府组成

1国家主席及中央内阁(一任5载,连任2届)
2国务院、司法院、检察院、审计院;中央军委(一任5载,连任2届)
3部、事务委员会;都、府、省、道政厅;司法厅、检察厅、审计厅;军区(一任5载,连任2届)
4司;郡、州政局;司法局、检察局、审计局;驻防部队(一任5载,连任2届)
5市、县政署;司法署、检察属、审计属(一任3载,连任2届)

不推行政党选举制,改行普评选官制,
通过公务员考试(由全国人大-公试委员会主持)——担当市、县级职务(由司级政府调配)
——3年任满后由市、县选民普评(设腐败、渎职、平庸、满意、得民心等5个标准,由选民投票评定)
——腐败者惩办、渎职者废除公职资格、平庸者降职或去职、满意者留任或平调、得民心者升职
——因普评得以升职者如上类推,直至院级
——中央内阁由院级正副官组成,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从院级正官中选出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2-04-06
和谐   谢谢
[ 此帖被gjyg在2012-04-08 21:1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2-04-21
在没有mz的前提下,一切好的政治结构和管理模式都是枉然,都是愚弄pm的zxb;
君不见,Mr.B在cq干得顺风顺水,深得mx,最后还不是一样灰溜溜的被zy拿掉;
作为pm,你能有什么办法,再说真要是Mr.B有问题,需要问罪,那也应该由cq人
罢免,而不应该由zy来摘帽,这就是某些人,口口深深要变革,要民主,但是只是
说给pm听的而已,洗洗睡吧,少谈政治,
我的行政区划改革方案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2-04-24
这整的都是些啥子啊
无聊之人行无聊之事

名字只是个代号
啥省道路的

标新立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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