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上半年将完成镇街撤并 年内建百个新型农村社区 2012年04月17日0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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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 《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市将以四方区、李沧区为重点推进七区统筹,以平度市、莱西市为重点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布局和社会管理一体化,加快县域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以乡镇(街道)合并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突破口,实施农村产权、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和户籍管理等改革,构建城乡互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国家东部地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意见》提出,按照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空间布局,我市将加快推进平度、莱西北部次中心城市发展,优化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城镇—社区梯次布局,提升城镇规划档次和水平。2012年五市编制完成城镇体系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镇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
《意见》提出,推进城镇建设,做大五市驻地,完成五市驻地“城中村”改造,努力建成产业先进、功能完善、生态宜居、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区,把平度建设成为较强的中等城市。加快乡镇 (街道)撤并,采取拓展城区办事处、合并一般镇等方式,2012年上半年完成乡镇(街道)撤并工作,被合并的镇驻地建设经济园区和中心社区。实行镇级扩权改革,探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扩大镇级管理权限,赋予镇县级市一级经济管理权和行政执法权。设立镇级发展平台专项资金,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从2012年起对合并后的每个镇 (街道)五年注入2000万元专项资本金,区市进行等额配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我市将坚持规划先行、服务下沉、循序渐进、和谐集聚原则,在五市规划建设大约 1000个 3000-5000人的新型农村社区。2012年上半年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年内开工建设100个集聚型新型农村社区,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完成50%以上。此外,设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市级财政给予每个新建新型农村社区一次性奖补资金200万元,支持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设立新型农村社区特色园区建设补助资金,给予每个完成规范建设的特色园区一次性奖补资金200万元。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区市予以等额配套。
《意见》还就建设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城乡产业互动发展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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