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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县级政区探讨:保留现状、分县撤乡、并县留乡,哪种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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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5-01-06
从交通和通讯的角度来讲,空间距离越来越近,人口也会越来越集中,社会分工更细,需要协调的东西越来越多。如果维持现有的各级政府职能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从经济和简政的角度来讲,所有的行政区均应该适当扩大。
中国的省级相对比较稳定和合理,只需局部调整,乡镇级经过多年的合并,已经明显减少,也未见明显的不利因素出现,以20年前一个县的乡镇数量为参考,经过乡镇合并后,很多县的乡镇只剩下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并县的理由和条件均比较成熟了。经过并县后,大部分省的规模就比较适合省管县了,减少一个行政层级。
分县撤乡和并县省管虽然都是减少一个层级,但本质不同,分县后县的规模还是明显大于现在的乡镇(否则就叫乡镇改名为县了),于基层群众办事不利。县政府比镇政府规模大很多倍,以天朝的习惯,很多部门不可能裁撤,分县简政不可能有并县明显。
现在各地都提倡权力下放,本是好事,但从个人与安监环保等政府部门打交道来看,县级相关的人员素质明显不如地级,县级的规模小,各种人才种类不全,弄出很多啼笑皆非的事情,以及一些无厘头的整改要求,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但相关职能又不能取消,而且与地级职能重叠,造成行政浪费,理想的情况是拆分较大地级或者合并县级,行使现有地级的权限。
天朝的各种行政壁垒比较突出,从个人的日常生活来讲,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相邻但分属两个县的乡镇,很少有通公交车,如要坐公交需去县城转车。
省级基本不变;地县级合并,市县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公里;合并乡镇,平原地区,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不小于1000,面积不宜大于300;省--市县--区乡镇--社区村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5-01-06
回 睡神 的帖子
睡神:
从交通和通讯的角度来讲,空间距离越来越近,人口也会越来越集中,社会分工更细,需要协调的东西越来越多。如果维持现有的各级政府职能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从经济和简政的角度来讲,所有的行政区均应该适当扩大。
中国的省级相对比较稳定和合理,只需局部调整,乡镇级经过多年的合并,已经明显减少,也未见明显的不利因素出现,以20年前一个县的乡镇数量为参考,经过乡镇合并后,很多县的乡镇只剩下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并县的理由和条件均比较成熟了。经过并县后,大部分省的规模就比较适合省管县了,减少一个行政层级。
分县撤乡和并县省管虽然都是减少一个层级,但本质不同,分县后县的规模还是明显大于现在的乡镇(否则就叫乡镇改名为县了),于基层群众办事不利。县政府比镇政府规模大很多倍,以天朝的习惯,很多部门不可能裁撤,分县简政不可能有并县明显。
现在各地都提倡权力下放,本是好事,但从个人与安监环保等政府部门打交道来看,县级相关的人员素质明显不如地级,县级的规模小,各种人才种类不全,弄出很多啼笑皆非的事情,以及一些无厘头的整改要求,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但相关职能又不能取消,而且与地级职能重叠,造成行政浪费,理想的情况是拆分较大地级或者合并县级,行使现有地级的权限。
天朝的各种行政壁垒比较突出,从个人的日常生活来讲,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相邻但分属两个县的乡镇,很少有通公交车,如要坐公交需去县城转车。 (2015-01-06 13:39) 
合并后的乡镇大概相当于早年的县辖区,原先的小乡镇则往往设置了片区。从管理幅度和层级上看其实没有多大变化。
人口聚集、社会分工细化的结果,应该是决策主体的分散化,也就是加深地方分权的同时缩小同级当局的辖区。
但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政府职能也在不断增加,需要更大的人口基数支撑新增的职能和服务。同时需要协调的事情增多,也会降低效率,所以这又要求扩大同级当局的辖区。、
综合正反两方面的因素,结果就是同级当局的辖区规模,随时代和技术的进步,整体上的变化并不会很大。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5-01-06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合并后的乡镇大概相当于早年的县辖区,原先的小乡镇则往往设置了片区。从管理幅度和层级上看其实没有多大变化。 (2015-01-06 13:48) 

没有调查论证过,的确有发现部分地区如昆山,有的乡镇会设几个街道,大部分是原小乡镇的范围,这个街道应该相当于镇的派出机构,应该是比镇的机构简单些
省级基本不变;地县级合并,市县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公里;合并乡镇,平原地区,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不小于1000,面积不宜大于300;省--市县--区乡镇--社区村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5-01-06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
那就得分省设片设大区。

一般的省不用分,现在的省管十来个地级市,一个地级管不到10个县,一个县管30左右的乡。

分地分县撤乡后,一个省管30左右的地级,一个新地级管30左右的县级,撤乡。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5-01-06
回 睡神 的帖子
睡神:没有调查论证过,的确有发现部分地区如昆山,有的乡镇会设几个街道,大部分是原小乡镇的范围,这个街道应该相当于镇的派出机构,应该是比镇的机构简单些 (2015-01-06 13:54) 
本来就应该形成类似夹心饼干的区划模式,县作为府州的分理处,市镇下面也要有片区作为分理处,片区的下面才应该是村、居委会之类的居民自治组织。中国就那么大,不可能减少行政层次。提高效率的办法只能是理清各级当局之间的权限,也就是实行法治。
其实从腊肉时代开始,把基层服务和管制机构(七站八所)设置在县辖区,就何能说明问题。
决策层次之间的距离要足够远,要足够异质化。行政层次之间的距离要足够近,互相联络要足够紧密。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就是在各个决策层之间设置分理处,也就是夹心饼干模式。可以表示如下:
中央——主权当局。
行省——主权当局最高级分理处,广域联合。
府州——广域当局。
县——主权当局最低级分理处,广域当局高级分理处,聚落联合。
市镇乡——市政当局,广域当局低级分理处。
片区——聚落当局分理处。
坊、里——居民自治组织。
保甲——居民自治组织的内部划分。
一共三级当局、六级行政,外加居民自治组织。其中广域当局和市政当局统称为地方当局。坊、里是各级当局区域规划的最小单位,也同时是广域当局派驻的片警的辖区参考范围。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5-01-06
回 cdh518 的帖子
cdh518:一般的省不用分,现在的省管十来个地级市,一个地级管不到10个县,一个县管30左右的乡。
分地分县撤乡后,一个省管30左右的地级,一个新地级管30左右的县级,撤乡。 (2015-01-06 13:57) 
合理的平均管理幅度在10以内。个别偏大的个案也少有超过20的。以30左右的平均管理幅度(也就是少数个案要达到五六十),不普遍增加中间层而作为常态化体制,是不可能的。
另外,那么小的“地级市”,也是故意割裂本地民众的生活空间,人为进行重复建设,增加财政负担。
[ 此帖被Franc.She在2015-01-06 14:26重新编辑 ]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5-01-06
回 cdh518 的帖子
cdh518:一般的省不用分,现在的省管十来个地级市,一个地级管不到10个县,一个县管30左右的乡。
分地分县撤乡后,一个省管30左右的地级,一个新地级管30左右的县级,撤乡。 (2015-01-06 13:57) 

这个规模和层级很赞同,但我觉得并县撤地,赋予县级现有的地级权限,乡镇就是一些省份合并后的乡镇,中东部地区100-150平方公里
省级基本不变;地县级合并,市县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公里;合并乡镇,平原地区,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不小于1000,面积不宜大于300;省--市县--区乡镇--社区村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5-01-06
分县撒乡立镇,培育小城市。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5-01-06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合并后的乡镇大概相当于早年的县辖区,原先的小乡镇则往往设置了片区。从管理幅度和层级上看其实没有多大变化。
人口聚集、社会分工细化的结果,应该是决策主体的分散化,也就是加深地方分权的同时缩小同级当局的辖区。
但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政府职能也在不断增加,需要更 .. (2015-01-06 13:48) 

决策主体分散化,这个估计在天朝很难实现,天朝习惯大而全,自治的基础薄弱,造成所有的部门要上下级对应工作才能顺利进行,行政经济区明显,适应当前形势,最好的办法是适当扩大行政区,减少层级,减少壁垒
省级基本不变;地县级合并,市县规模不小于3000平方公里;合并乡镇,平原地区,人口(万)*面积(平方公里不小于1000,面积不宜大于300;省--市县--区乡镇--社区村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5-01-06
回 睡神 的帖子
睡神:决策主体分散化,这个估计在天朝很难实现,天朝习惯大而全,自治的基础薄弱,造成所有的部门要上下级对应工作才能顺利进行,行政经济区明显,适应当前形势,最好的办法是适当扩大行政区,减少层级,减少壁垒 (2015-01-06 14:35) 
行政区经济就是封建农奴制的采邑经济,不是什么中国特色,纯属从俄国进口的舶来品。
一个决策主体的眼界和精力也总是有限的。在中国施行高度集权的体制,结果最好也就是现在这样,以十几倍、几十倍的人口和领土,也就只能跟个普通大国甚至中等国家比总体实力,因为这种体制能够开发的国力,上限也就是那么大了。

中国也就是那么大的一个巨型国家。现在各级之间的管理幅度已经偏大了,行政层级也不可能继续减少了。明明是一个巨型国家,非要假装自己是个普通大国甚至中等国家,只能发挥中等国家的国力,然后再说这是本国特色,难道不可笑么?
[ 此帖被Franc.She在2015-01-06 15:10重新编辑 ]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5-01-06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合理的平均管理幅度在10以内。个别偏大的个案也少有超过20的。以30左右的平均管理幅度(也就是少数个案要达到五六十),不普遍增加中间层而作为常态化体制,是不可能的。
另外,那么小的“地级市”,也是故意割裂本地民众的生活空间,人为进行重复建设,增加财政负担。 (2015-01-06 14:15) 

看我签名档,那时候的县就是地级派出机构,不会增加负担。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5-01-07
回 cdh518 的帖子
cdh518:看我签名档,那时候的县就是地级派出机构,不会增加负担。 (2015-01-06 20:41) 
你那个全国近千个的地级市,不论是人口还是面积,平均规模都有点小,割裂了本地的生存空间,会导致公共设施的重复建设。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5-01-07
我的方案:
一、稳县
县基本稳定,微调,根据经济发展、历史文化等少量分县,县域不作大规模变动
二、缩省合地,并省设区(监察区)
作为行政区划,缩省合地;数省合并为监察区(司法区)
三、缩乡合村
作为行政区划,乡与行政村合并,基层自治。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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