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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拙见】个人认为的较合理的层级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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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9-19
个人认为的较为合理的层级体系:
【1】关于省(民族自治最高为自治州)
省-州-县市
省-市
省-自治州-县市
【2】关于中央直辖市(适域、现有4个基础上可行增设)
直辖市-县区
【3】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采用自有模式

其他说明:
1、县市、县区以下的建制因地制宜
2、省直管市,一般为省会城市、省内重要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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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层级、省划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2-09-19
同意【1】关于省(民族自治最高为自治州)
志成虹天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2-09-20
台湾、藏南怎么处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2-09-20
回 john4649 的帖子
john4649:台湾、藏南怎么处理? (2012-09-20 09:12) 

前者设省或特区,后者设特区或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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