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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拙见】省县直辖的突破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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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10-31
1、撤销奇形怪状的地级市
2、撤销辖县少于2个的地级市
3、撤销单一市辖区的地级市
以上地级市撤销后,其所属县市直接由省管理
论坛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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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是我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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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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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层级、省划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2-10-31
完全赞同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2-10-31
我觉得县、县级市全改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2-10-31
我倒是觉得应该冻结全国县级市改区的审批。
只设一个市辖区的地级市撤销市辖区就行了,地级市保留,官员安置啊
我的区划理念:全国分31省、3自治区、6直辖市、2特别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2-10-31
第一条属于以貌取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10-31
撤销奇形怪状的地级市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2-10-31
支持!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2-11-01
赞同!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11-01
回 john4649 的帖子
john4649:第一条属于以貌取人! (2012-10-31 16:28) 

奇形怪状者,必有利益牵扯,撤销的话,一了百了
论坛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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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是我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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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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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层级、省划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2-11-04
还有一个方式是不断割小地级市,然后撤销所有县,达到精简的程度更高。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2-11-05
地级市政府所在地方建成区户籍人口少于50万,设立县级市,不设管辖区,归省政府辖。
地级市政府所在地方建成区户籍人口大于50万,小于100万的,设地级市,可以下设两个副县级区,适当划入部分农村地区,不下辖县。
地级市政府所在地建成区户籍人口大于100万的,设地级市,可以下设三个副县级区(大于100万每增加40万可增设一个个区),适当划入农村地区,不下辖县。
支持省县直辖,坚持适当合并县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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