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平阳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温政函〔 2012 〕239 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阳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2〕222号)精神,现同意你县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麻步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萧江镇。调整后,萧江镇辖6个社区、9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永安街111号(原麻步镇政府驻地)。
二、同意将万全镇下鲍垟、光山、后陈、姜垟、练兴、廖垟、林步桥、柳垟、十五殿、吴垟、下薛、迎学垟、周贵垟等13个行政村划归昆阳镇管辖。调整后,昆阳镇辖6个社区、6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人民路188号;万全镇辖7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万全路506号)。
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