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王朝至今在很多
中国人的眼里属于异族统治。
然而,不能不承认,它是中国
历史上保持强盛时间最长、实际控制疆土面积最广的王朝,远超过一些人所津津乐道的汉唐盛世。
在
区划体制上,其也是郡县化
管理最发达和完善的历史时期。虽然,其统一与强盛能够维持较长时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不能不承认与相对最完善发达的郡县化
行政管理体制有相当关系。
相比于前代尤其是所取代的明王朝,清朝在区划体制上有以下几方面明显的改革:
一:行省制进一步完善发达。
明朝虽然沿袭了元代的行省制,却以纯粹是抚民的承宣布政使司取代元朝的行中书省,且设权力相侔的左右二布政使。实际上行省的权力有相当程度的弱化。而清代行省的督抚则拥有节制或兼任一省军政首长提督的权力而拥有军政两方面的大权,虽然这个权力由于清王朝用八旗和绿营不同系统的兵制表里制衡、而督抚的军事节制权力一般仅限于绿营而大打折扣,但无论是相比于前朝的承宣布政使司还是同时期的府县两级,权力范围无疑是最大的。在后期无论是影响深度和时间跨度都远超过历史的太平天国民变中,虽然也穷于应付,却始终未动摇根本,并且在民变平息后没有出现历史上所必然出现的地方武装割据势力坐大、王朝瞬间土崩瓦解的局面。即便是半个世纪以后王朝的覆灭相比历史而言也是社会剧变的程度最轻。
二:地方行政体制和层级进一步理顺。
在这方面,清朝最大的变革就是将明朝行省下的府(州)——县和府——州——县的两三级混合体制厘清为府(州)——县两级体制。
三:边疆建省和内地大范围的改土归流。
尤其是在
东北三省、新疆和
台湾的建省、实行郡县化管理,为历史上从未有过。也为即便象台湾后来被割让日本长达半个多世纪后,后代的中国政府依然能够收回主权埋下伏笔,因为,曾经实行过的本土化郡县行政管理以及所带来的
民族结构
变化就是后来主权声索的最有力主张。
至于在内地诸省实行大范围的改土归流,把明代依然继承如故的诸于宣慰司、安抚司改制为府县,对于维护中国尤其是腹地的高度统一更是功不可没,特别是当我们对比于后来的某些“反其道而行之”的措施所带来的某些负面影响时,我们就更不能不感叹其先见之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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