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为确定主体思路,本帖及已发、待发的山东省其余16地级市的“名称出现、历代建制及市域形成”均以地级市为基础,不少地级市市域内都包含历史、名称出现、形成建制早于或接近于地级市的下属县市区(例如临淄之于淄博,临清之于聊城,即墨之于青岛),本帖一概不予陈述。
西汉设乘氏县,属济阴郡,在今山东巨野县西南五十七里乘氏故城。
南朝刘宋废乘氏县。
北魏攻刘宋,得此地。
太和十二年(488年)复置乘氏县,县治今菏泽城区(习惯上称魏乘氏),此为菏泽城史上建县之始,属济阴郡。 孝明帝孝昌三年(527年) 置西兖州,治定陶城(遗址在今定陶县定陶镇西北2公里李线庄),不久移左城(遗址在今定陶县城西力本屯乡五里长寨)与济阴郡同治,辖沛、济阴2郡。 隋大业三年(607年)改曹州为济阴郡,乘氏县属之。
大业末年废乘氏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改济阴郡为曹州,属河南道,复置乘氏县,属曹州。 天宝元年(742年)改曹州为济阴郡,乘氏县属之。
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曹州,乘氏县属之。
宋崇宁元年(1102年)升曹州为兴仁府,乘氏县属之。 南宋建炎三年 (1129年),乘氏县被金军占领。当地百姓多随宋南迁;加之连年水患,户口大减。
金天会8年(1130年)复为曹州,属山东西路,乘氏县属之。 金大定六年(1166年)废乘氏县入济阴县(遗址在今定陶县城西力本屯乡五里长寨)。
大定8年(1168年)因黄河水泛滥,州城被水淹没,曹州和济阴县治所迁到魏乘氏故城,周、县同治今菏泽城,菏泽城首次成为州之治所。同时,南华、宛亭并入济阴。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因水患曹州徙治安陵镇(今菏泽市大黄集镇安陵集),省济阴县入曹州,济阴县城(魏乘氏故城)改为古雄镇;次年再徙治楚丘县磐石镇(今曹县城);废楚丘县,其地直隶曹州。 明洪武四年(1371年)降曹州为曹县,属山东承宣布政司兖州府。 正统十一年(1446年)划黄河以北的十八都,于古雄镇复置曹州,领曹县、定陶2县,隶属兖州府,菏泽城再次为州治所。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曹州为府,辖1州10县,以原州治所在地设附郭县,赐名“菏泽” ,是菏泽为县名之始。 因古泽薮而得名,“菏泽”原系天然古泽,为“菏山”和“雷泽”简称。乾隆三十二年 (1767年)知府樊溶改土城墙为砖墙。1913年废曹州,菏泽县属岱南道(翌年更名济宁道)。 1925年10月22日,山东省将原四道增为11道制,于今菏泽市区置曹濮道(治菏泽)。1928年废道制,东明县直属河北省,其他县直属山东省。1936年属国民政府山东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6年1月28日于菏泽县城区置菏泽市,直属冀鲁豫行政区,冀鲁豫行政公署驻此。同年11月撤销。
1948年9 月全境解放。
1949年8月,平原省建立,临河、鲁西南及运西的一部分合并为菏泽专区,与湖西专区同属平原省;原属菏泽县的菏泽城关区升为县级,直属于冀鲁豫行政区,同年8月冀鲁豫行政区撤销,直属菏泽专区,为专署驻地。 菏泽专区,专署驻菏泽,辖菏泽、定陶、曹县、东明、鄄城(由濮阳黄河以东部分析置,驻鄄城)、郓城、梁山(由东平湖西、寿张之黄河以东与郓城之一部组成,驻梁山)、南旺(由汶上县运河西及郸城东南部分组成,驻曹庄)等8县及菏泽城关区。 湖西专区,专署驻单县,辖金乡、单县、鱼台、巨野、成武、嘉样、复程(解放后由曹县、成武2县析置,驻青崮集)7县及单县城关区。 1950年撤销菏泽城关区,改设为菏泽县城关镇;撤销单县城关区,改设为单县城关镇。
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将菏泽专区及其所属菏泽、定陶、曹县、鄄城、郓城、梁山、南旺等7县划归山东省,东明县划归河南省;湖西专区及其所属各县划归山东省。
1953年7月,撤销湖西专区。所属金乡、鱼台、嘉祥划归济宁专区,单县、巨野、成武、复程划归菏泽专区;撤销南旺县,分别划归嘉祥县和新设立的微山县。 1954年,河南省濮阳县的郝楼、夏庄、岱堂等3个自然村划归鄄城县。
1954年3月26日,单县的胡杨庄、董台子庄2村划归江苏省砀山县。
1958年春,原属巨野县的薛家庄、南李庄2村划归嘉祥县
1958年11月1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菏泽专区建制,所属各县划归济宁专区。 1958年12月,撤销定陶县,并入菏泽县、成武县;撤销嘉祥县,并入济宁市、金乡县、巨野县、郓城县;
1959年6月,恢复菏泽专区,辖区不变。
1960年1月撤销菏泽县,设立菏泽市(县级)。
1960年4月21日,济南市的平阴县划归菏泽专区。
1961年7月8日,菏泽专区的平阴县划归泰安专区。
1961年10月5日,恢复定陶县、嘉祥县。
1963年 3月撤菏泽市复菏泽县;河南省的东明县划归山东省菏泽专区。
1983年8月撤销菏泽县,设立菏泽市(县级)。
1985年12月,梁山县的银山镇、斑鸠店、豆山、昆山、司里山、大安山乡及戴庙乡的32个村庄(含乡驻地),商老庄乡的23个村庄(含乡驻地),划入东平县,东平湖由东平县统一管理。
1989年12月2日,菏泽地区梁山县划归济宁市。
1990年1月,济宁市嘉祥县核桃园乡划归菏泽地区巨野县。
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改菏泽地区为菏泽市(地级),从此,山东省地区设置成为历史。原菏泽市(县级)更名为菏泽市牡丹区;菏泽市辖原菏泽地区的鄄城县、单县、郓城县、曹县、定陶县、巨野县、东明县、成武县和新设立的牡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