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447阅读
  • 11回复

[其它]一级行政区划=地方自治政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09-19
国内因为忌讳谈“地方自治”话题,所以也就不使用“地方自治”这个概念。
但实际上,常用术语之间的对应关系应该是这样的:

设有本级地方人大的一级行政区划 = 地方自治政府
不设人大的上级政府的派出机关 = 非自治的地方政府

以上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6-09-19

刻下的辽宁省,不知道属于哪一类了,哈哈
鼓励创新,反对通名、专名复古。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6-09-19
辽宁属于立法机关失效,行政当局看守阶段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6-09-19
自治不自治意义不大,中国是党委会说了算,人大基本是摆设。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6-09-19
回 休闲居士 的帖子
休闲居士:自治不自治意义不大,中国是党委会说了算,人大基本是摆设。 (2016-09-19 18:29) 

当然有意义,没有本级人大,就无法自己决定本区域内的一些事务。等于无权决定自己的命运。那么发展受羁绊就多。

如果没有区别的话,也就不会有30年前的“地改市”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6-09-19
但地改市也有一些爭議存在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6-09-20
就是橡皮图章的概念 非真正地方自治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6-09-20
就因为是橡皮图章,才可以在名义上有省地县乡四级自治并存。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6-09-20
再论,小子删帖理由不足,不要太独断。老汉今后不会再回你小儿的帖。
道不同不相与谋。
删帖有版主在,啥时轮道你了,还有规则吗?本版老大何在?出来评个理。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6-09-22
回 临津渡客 的帖子
临津渡客:刻下的辽宁省,不知道属于哪一类了,哈哈 (2016-09-19 11:07) 

正在闹宪政危机
常委会不足半数=黑会
需要人大补选常委

人大代表不足半数=黑会
需要下级人大补选代表
补选代表的资格需要本级常委会确认
常委会不足半数是黑会

人大任期不可缩短不得解散

如果上级不干预,只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只能瘫痪到下届人大选出,也就是说辽宁省一府两院在本届人大剩余任期自动进入维持会状态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6-09-22
回 honyinbou 的帖子
honyinbou:正在闹宪政危机
常委会不足半数=黑会
需要人大补选常委
....... (2016-09-22 22:42) 

这个,有问题的代表,请原选举单位(选区)罢免他的代表资格就是了。
罢免就意味着不是代表,那么代表总数相应就减少而已,就不存在不过半的问题。

罢免代表是选区的责任和权力,省人大只要接受罢免的结果就可以。

至于罢免多少代表,省人大就不能运作,我没有看到组织法有这个规定啊。600个代表罢免500个,按说就意味着从此辽宁省人大的正式代表就是100个而已。死人不是人,被罢免的代表自然就不是代表,按说就不需要数他的人头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6-09-24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
这个,有问题的代表,请原选举单位(选区)罢免他的代表资格就是了。
罢免就意味着不是代表,那么代表总数相应就减少而已,就不存在不过半的问题。
罢免代表是选区的责任和权力,省人大只要接受罢免的结果就可以。
至于罢免多少代表,省人大就不能运作,我没有看到组织法有这个规定啊。600个代表罢免500个,按说就意味着从此辽宁省人大的正式代表就是100个而已。死人不是人,被罢免的代表自然就不是代表,按说就不需要数他的人头了。

附和鸡丁这个说法。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