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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各地行政区划改革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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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1-19
前提:
1、省级行政区基本不动,仅增加平原省(冀南豫北地区)、淮海省(苏北及附近地区)
2、民族区域自治不变,但自治区改称为自治省,也就是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只需在所在级别的通名前加“自治”以示区别,比如说自治县、自治旗、自治市、自治省、自治州之类的。
3、省分为县(旗)、市、州(盟)。省辖县为副厅级,普通州和州级市为正厅级,地区州(包括盟和自治州)为副省级(或者说是中央计划单列);
4、普通州与地区州的区别:普通州不设下级政府,直属省政府,而地区州是中央计划单列,下设县市(正处级)
5、普通州和县的面积>3000~5000km2,人口超过百万;地区州面积>10000km2。
6、州县以下划分为乡镇市等居民自治体

东北: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州(大兴安岭地区+黑河+伊春);佳木斯州(佳木斯+鹤岗+双鸭山);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吉林省:延边自治州;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辽宁省:大连州(大连+丹东);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华北:
河北:热河州(承德+唐山+秦皇岛);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山西:省县直辖
中原:
山东省:青岛州(青岛+烟台+威海);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河南省:信州(信阳+驻马店);南阳州(南阳)
华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省县直辖
江西:赣州(赣州);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中南:
湖北:恩施自治州(恩施州);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湖南:湘西自治州(湘西州);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华南:
广东省:潮州(汕头+汕尾+揭阳+潮州+梅州);雷州(湛江+电白+茂名);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广西自治省:百色州(百色);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西南:
四川:甘孜自治州;阿坝自治州;凉山自治州(凉山+攀枝花);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重庆: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云南:迪庆自治州;怒江自治州;德宏自治州;西双版纳自治州;红河自治州;文山自治州;楚雄自治州;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贵州:黔南自治州;黔东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西北:
陕西:汉中州(汉中+安康);延州(延安+榆林);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甘肃:甘州(酒泉+嘉峪关);肃州(张掖+金昌);甘南自治州;临夏自治州
其他:
内蒙古:盟改为地区州制;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青海:各自治州保留;其他地方省县直辖
新疆:各自治州保留;地区或地级市改为地区州
西藏:各地区改为地区州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改称为直辖州(地区州制)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10:14重新编辑 ]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
市、区、乡、镇
街道、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1-19
甘州和肃州能分清楚吗      

张掖加金昌是个什么东东      

其它的懒得评论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1-19
青岛州改为青州算鸟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1-19
我认为各位在回复的时候能够将理由表达出来,而不是纯粹说行不行这样的决断。

1、全国分为省和直辖行政区
2、省分为县、市、普通州和地区州

其中普通州=县,设置在大都会区和市镇群这样经济高度发达的地方,主要是指东部省份;地区州管辖若干县市,副省级,或者说是准直辖市,计划单列,主要设置在山边穷地方,包括30个自治州和大兴安岭这样的山区,但是意见中还出现青岛这样的州,则是因为其所在省份,面积过大,或者人口过多,管理幅度过大,因而需要拆分出部分地区单列,实行的是省州县三级制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
市、区、乡、镇
街道、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1-19
“地区州管辖若干县市,副省级,或者说是准直辖市,计划单列,主要设置在山边穷地方,包括30个自治州和大兴安岭这样的山区,但是意见中还出现青岛这样的州,则是因为其所在省份,面积过大,或者人口过多,管理幅度过大,因而需要拆分出部分地区单列。”可行,不错。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1-19
地区州如果是中央的计划单列政区,它们会服从所在省的管辖吗?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1-19
这个方案最大的优点就是:扁平化不错。我数了一下,从中央到地方只有3层(乡镇自治体不算)

但是,没必要使用“州”这个名称。
市县平等,虚省缩省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1-19
嗯,楼主有创意,这样可以不用分省了。本人也不赞同分省,像楼主这样方案实行二三级混合制,也挺好的。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1-19
再分你划分的几大地区作为司法区划,真正做到行政和司法分开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11-20
引用第7楼仙峰俊俏于2008-11-19 19:37发表的 :
地区州如果是中央的计划单列政区,它们会服从所在省的管辖吗?


正如我所说,地区州属于准直辖市,由于其设立都有特别的事由,省州之间的关系应该有明显的法律上的界定,问题是省跟县市州之间的关系也应该明显的界定

或者说,地区州实行的是中央和省双重领导的体制,部分本应该由省政府行使的职权遇特定需求而改由中央政府行使

其实这种混合区划制更加符合我国如此复杂的国情,不是么?单纯的两级或三级之类的主张我认为可以考虑,但很难实行。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
市、区、乡、镇
街道、村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11-21
拜托,先把甘州和肃州分清楚,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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