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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建议行政区划名称标准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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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6-21
          目前我国行政区划名称太乱。
      比如“市”-------有省级、地级、县级。应不同级别为不同名称
      “区”------有省级的“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还有地级的地区,县级的区,还有特区、林区、开发区、。。。。。。。
    本人建议做如下更改:
    1  省级:省、自治省(原自治区)、城(原直辖市)、特别城(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统一后,可改为特别省。
    2  州级:州(原地区)、自治州、府(原地级市)。将内蒙古的盟也改为州。
    3  县级:县、自治县、市、区。将内蒙古的旗也改为县,将内蒙古的自治旗也改为自治县。
    4 乡级:乡、镇、域(原街道办事处)
    5 村级: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还有,重庆市实在不能算为市,比海南省、宁夏的面积还要大。应改为省。
    以上纯粹个人见解,欢迎大家讨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6-22
府,算了吧
州、现在很多,也算了吧
域、什么东东
重庆,不要省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6-22
只改名字是浪费钱财。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6-22
感觉现在的什么省县市区足够用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6-22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6-22
城(原直辖市)、特别城(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都叫“都市省”不是更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6-22
域——还不如台湾的里呢,人家也是有点渊源吧;这个域……
刘少奇说:共产党员能上能下,我也可以下去。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6-23
赞同行政区划全面标准化、法制化。
志成虹天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6-24
地方三级政区:

一、省、自治省(现自治区)、特别省(现特别行政区、直辖市)——统称省级
二、县、自治县、市(现有大部分地级以上市、一部分县级市)、区—统称县级
三、乡、镇、坊(现街道办事处,或为“道”)——————————统称乡级

基层自治组织:

村、里(或社区)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6-24
引用第7楼叶鸣鸥于2007-06-22 23:19发表的  :
域——还不如台湾的里呢,人家也是有点渊源吧;这个域……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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