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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我所设计的建制市标准与层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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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1-05-13
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究竟是我的花哨多,还是你的设计与构想复杂?
如果仅仅是把市当作区划单位,那为什么不实行这样的区划体系,岂不更简便:
省———市————县————乡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1-05-13
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50楼境由心造于2011-05-13 12:47发表的 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
究竟是我的花哨多,还是你的设计与构想复杂?
如果仅仅是把市当作区划单位,那为什么不实行这样的区划体系,岂不更简便:
省———市————县————乡

我的设计里,没有把市当作是行政区划。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1-05-13
回 43楼(東七區) 的帖子
省直辖市县的情况下,省还是间接管辖吗?
我的市制设想是建立在省直辖县市的基础之上。没有这个前提条件,一切都是镜花雪月。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1-05-13
以我的观点,市不是作为自治单位而存在的,而是一个与县平级的行政单位,市与县的区别在于工商业的发达程度和城市化程度,市政以城市管理为主,这与省辖与否无关。

我说市是居民自治单位,这是西方的主流模式,不是我的主张。

至于政府设立执行机构而不是下级机关的具体运行方式,可以参考美国的联邦政府的运作(虽然这不是我的主张)。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11-05-13
省直辖县市,当然是间接管辖。

当然,如果你有本事让省公安厅的老爷们去指挥交通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再者说了,如果是直接管辖,那你还设县干什么?

全国分为省,省分为市、镇、乡好了。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1-05-13
Re: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51楼東七區于2011-05-13 12:48发表的 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
我的设计里,没有把市当作是行政区划。


这就成了你说的”省辖市的部分处于行政缺失的状态“。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11-05-13
Re:Re: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55楼lockon于2011-05-13 12:58发表的 Re: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
这就成了你说的”省辖市的部分处于行政缺失的状态“。

你放心

相信你也看过我的设计。

我的设计里,直辖市、省辖市、州辖市、县辖市都是州、县的一部分。
省、州、县行使行政权,市施行自治。
全国的所有国土都在州和或县之内。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11-05-13
回 56楼(東七區) 的帖子
可是我也没说市自治了就不是省、县的一部分啊。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11-05-13
回 54楼(東七區) 的帖子
如果县的公安局长在指挥交通的话,那也是更高层次的领导布置的“政治任务”。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11-05-13
Re:回 56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57楼lockon于2011-05-13 13:06发表的 回 56楼(東七區) 的帖子 :
可是我也没说市自治了就不是省、县的一部分啊。

那市的行政权(县层面)的行政职责到底由谁来行使?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11-05-13
Re:回 54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58楼境由心造于2011-05-13 13:08发表的 回 54楼(東七區) 的帖子 :
如果县的公安局长在指挥交通的话,那也是更高层次的领导布置的“政治任务”。

我说的是老爷们,不是老爷。

当然,你可以在省厅里设立一个交通指挥的部门,放一些老爷们来指挥交通。随便你。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11-05-13
回 59楼(東七區) 的帖子
我前面说了,我把市作为一个与县平级的行政单位。市作为居民自治单位是西方的主流模式,不是我的主张。所以市的行政权当然由市政府来行使。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11-05-13
Re:Re:Re: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56楼東七區于2011-05-13 13:03发表的 Re:Re: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
我的设计里,直辖市、省辖市、州辖市、县辖市都是州、县的一部分。
省、州、县行使行政权,市施行自治。
.......

"那市的行政权(县层面)的行政职责到底由谁来行使?"这个问题该由你自己回答,因为是你自己主张市施行自治。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11-05-13
Re:回 59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61楼lockon于2011-05-13 13:15发表的 回 59楼(東七區) 的帖子 :
我前面说了,我把市作为一个与县平级的行政单位。市作为居民自治单位是西方的主流模式,不是我的主张。所以市的行政权当然由市政府来行使。

说来说去,还是我那结果啊

省辖市,就是县市合体。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11-05-13
Re:Re:Re:Re: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62楼lockon于2011-05-13 13:18发表的 Re:Re:Re: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
"那市的行政权(县层面)的行政职责到底由谁来行使?"这个问题该由你自己回答,因为是你自己主张市施行自治。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11-05-13
引用第29楼東七區于2011-05-13 10:41发表的  :
没有任何可行性。
只不过是假借适域市之名,创权利寻租的特别通道。


有意思!你说是创权利寻租之道就是创权利寻租之道啊。拜托你不要用些似是而非的名词来随意给人贴标签好吗?搞得自己好像是党中央一样!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11-05-13
Re:Re:Re:Re: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62楼lockon于2011-05-13 13:18发表的 Re:Re:Re:Re:回 42楼(東七區) 的帖子 :
"那市的行政权(县层面)的行政职责到底由谁来行使?"这个问题该由你自己回答,因为是你自己主张市施行自治。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11-05-13
回 63楼(東七區) 的帖子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把别人的市制叫做县市合体,可以解释一下什么叫县市合体吗?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11-05-13
Re:回 59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61楼lockon于2011-05-13 13:15发表的 回 59楼(東七區) 的帖子 :
我前面说了,我把市作为一个与县平级的行政单位。市作为居民自治单位是西方的主流模式,不是我的主张。所以市的行政权当然由市政府来行使。

你把市作为和县平级的行政单位,那你还在这里附和人家的副省级市、副县级市?
同级管辖?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11-05-13
回 65楼(无极若尘) 的帖子
我也是这个意思。
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11-05-13
Re:回 63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67楼lockon于2011-05-13 13:24发表的 回 63楼(東七區) 的帖子 :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把别人的市制叫做县市合体,可以解释一下什么叫县市合体吗?

他这里,有县级市,有县辖市。
很显然县级市是不辖县辖市的。
而从规模上看,他的县级市不过是乡镇规模,也不分区。

县级市的职责=县的职责+县辖市的职责。
简单一点,县级市不就是县市合体吗?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11-05-13
回 68楼(東七區) 的帖子
我说的是有可行性,不是我同意楼主。
只看该作者 72 发表于: 2011-05-13
回 70楼(東七區) 的帖子
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赞同县辖市。
只看该作者 73 发表于: 2011-05-13
Re:回 70楼(東七區) 的帖子
引用第72楼lockon于2011-05-13 13:30发表的 回 70楼(東七區) 的帖子 :
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赞同县辖市。

ok!
如果你这样说,那我无话可说。
如果市和县作为一个平级的范围的话,也就没什么该在地图上标注为点的说法了。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74 发表于: 2011-05-13
引用第65楼无极若尘于2011-05-13 13:23发表的  :
有意思!你说是创权利寻租之道就是创权利寻租之道啊。拜托你不要用些似是而非的名词来随意给人贴标签好吗?搞得自己好像是党中央一样!


楼主自己给同样层次的政区贴不同的标签,标识特权。
不是创权力寻租之道,是什么?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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