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地名管理条例》及《中共张家港市委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委发〔2019〕47号)等相关规定,经与市民政局协调并借鉴周边区镇做法,统筹考虑我镇地域、人口、村庄规模等因素,拟撤并调整段山村村民委员会等4个村委会。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村民意见,现将撤并调整的初步方案予以公示:
1.拟将段山村村民委员会与朝东圩港村村民委员会合并,设立新的“朝东圩港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段山村村民委员会大院(永凝路232号);
2.拟将大新村村民委员会与新海坝村村民委员会合并,设立新的“新海坝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大新村村民委员会大院(新东路1号)。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与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民政条线联系,联系人:沈佳磊,联系电话:0512-58763032。
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