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楼keating于2012-01-14 22:32发表的 :
中国的很多概念,是不能用既有的语法去理解的。比如说委员会,楼主啊,什么时候中国的委员会是“委员会制”过?
中国现在的村委会,就是实行“委员会制”,村委会主任没有首长负责制,重大事务都必须服从村委会多数委员的决定。所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叫做总理、省市县乡镇长,到了村级不能叫村长。
过去,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叫做委员会的,如计委、经委、教委、体委,的确具有委员单位共同商议的特点。例如,在82年之前,国务院设立外贸部、对外经济合作委员会,因为外贸进出口统一归口外贸系统独家经营,而对外经济援助,则是国家各部委具体承担(如派遣农业专家、水利专家、地矿专家、援外医生等),所以对外经合委的确是一个协调统筹的机关,它不承担具体援外职能。八十年代初期,国家允许各部委、解放军各军种大区自办外贸业务,所以外贸部改成了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由纯粹的具体外贸经营改成了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当时的国家教委也是类似,因为各部委都有自己的办学系统,人事经费毕业分配都独立自主,由国家教委统筹协调行业管理。
我国的党务系统,各级设有“党的委员会(全委会)、常委会、纪检委,这都是实行委员会制、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议事制度。党委书记必须服从多数委员的意志,重大事务(如干部任免)必须是多数投票通过,书记个人签字是不好使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以前还有农村工作部、工交部、财贸部、文教部等等,都是首长(部长)负责制。组织部等机构不再设立党委或党组,部务会议不能推翻部长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