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境由心造于2011-03-04 18:44发表的 从行政建制上规范中国的城市结构体系 :
目前我国行政区划建制中最为复杂混乱的要算“市”制了。由此而带来的以不仅仅是概念上的模糊和统计比较上的混乱,更为重要的是催生和助长了许多不利于国家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不良现象,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因此,个人建议从改革“市”制着手,规范行政区划建制,使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回到健康有序的轨道上来。具体的步骤是:废除市管县体制,实行省直辖县市;改组直辖市为都市省;设立县辖市。这样中国的城市建制就由原来的四五级之多简化为两三级:考虑到中国目前的城市规模大小过于悬殊,可把省辖市分为设区的市(副省级)和不设区的市(县级),县辖市略高于同级别的乡镇(副县级)。具体标准:北京和上海分别作为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心以及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大都市,改设为同名的都市省,并可适当扩容;其他国家和区域性的中心城市或市区人口过二百万的特大城市设立为省辖的设区市,这样的城市全国目前约有二三十个;凡是市区人口过五十万的大城市或重要的地区中心城市设为不设区的省辖市,这样的城市全国目前约二百个;达不到以上标准的既有设置市包括许多现在的地级市一律设还原为县建制,其中心城区改设为所在县的县辖市,对于城区人口过十万的城镇也可设为县辖市,象西部边远地区这一标准可适当降低,以扶持当地的城市化发展,这样的城市目前全国有近千个。这样一来,我国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合理完整的城市体系,同时也可在很大程度上抑制目前许多地方不顾实际、为追求行政升格而掀起的新一轮“大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