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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个人关于【县市以下行政建制】的建议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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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10-14
随着乡镇合并的推进,镇的功能被异化,不再属于城市区划的范畴
建议除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外,市辖区全部降级,区镇乡平级
区、镇、乡可根据城市化程度进行设置

建议街道降级,以捋顺镇辖街道办与区辖街道办的乱象
基层包括村、居、街道
居/街可根据聚落规模进行区分和建置
全面撤销街道不是很现实,不过在将[区]划小的情况下,或可全面撤销街道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0-20 13:55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10-14
备注:下图中,与市县平级的区系指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的市辖区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0-20 13:58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sz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10-14
乱象有什么不好?
不用着急整理

毛主席说,大乱大治
sz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10-14
这类游戏根本无助于生产力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10-14
如果这样,街道办与居委会有何区别之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10-14
引用第4楼lockon于2011-10-14 12:09发表的  :
如果这样,街道办与居委会有何区别之处?


区、镇、乡可根据城市化程度进行设置

村/(居、街)分别是农村/城市的基层建置
居/街可根据聚落规模进行区分和建置,或全面撤消街道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10-14
镇辖街道办只是临时的,我觉得将街道两个字去掉直接就办事处比较好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10-14
有镇辖街道办?弱弱的问一下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10-15
回 7楼(markye) 的帖子
应该属于普遍存在的吧,主要是县(县级市)县城驻地所在镇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10-15
县下的建制,极端的交给各县自行处理都不是大问题。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10-15
引用第9楼keating于2011-10-15 08:09发表的  :
县下的建制,极端的交给各县自行处理都不是大问题。

街道的存废问题,兄台怎么看?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10-22
不知道县市以下,还要行什么政?
修桥铺路,他没钱
买卖土地,他没权
工农商辅导,他没技术
修学校建医院,他没那个级别
扫大街清垃圾,他不愿意干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11-13
引用楼主玉宇清澄于2011-10-14 10:52发表的 个人关于【县市以下行政建制】的建议方案 :
随着乡镇合并的推进,镇的功能被异化,不再属于城市区划的范畴
建议除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外,市辖区全部降级,区镇乡平级
区、镇、乡可根据城市化程度进行设置
建议街道降级,以捋顺镇辖街道办与区辖街道办的乱象
.......

不是将“区”划小,应该将村居适当合并为大社区,让乡镇区直辖社区
对东部人口密集地区而言,平原人口5000~10000,面积方圆 2~3公里是可以接受的,这也可以防治家族势力和黑恶势力对村社区的控制,有利于民主改革发展进程。山区和西部可以适当减少设置标准。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11-13
回 12楼(武穴短工) 的帖子
街道办本就是管理若干设区,并不相悖

社区的合并、村的合并就目前的现状来说,幅度不及乡镇合并

居/街可根据聚落规模进行区分和建置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11-13
回 12楼(武穴短工) 的帖子
另:就【我的层级理念】县、市——区、镇、乡——街(或居)、村
而言,街(居)使用怎样的架构

“街”的话,或许更合城市化建制概念的常规
但北京又在进行撤销街道的试点,再加上我朝村级自治的基本理念,相对应地,“居”或许更合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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