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本人所主张的"国中国"的观点是相同的. 即两岸共组中华联邦, 大陆的国家主席也为中华联邦的主席, 台湾人担任中华联邦的副主席. 台湾变为中华联邦下面的中华民国.
中华联邦的历史由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共同组成. 中华联邦的成立日可前推到辛亥革命胜利日,现有的大陆国歌可以作为中华联邦的国歌(它实际上是抗战时期国统区最著名的抗战歌曲), 这样一来两岸可共享推翻封建统治, 抗战胜利的历史, 也避免了两岸历史地位及正统之争. 可仿照法兰西定义中华国(按成立先后命名): 中华民国为中华第一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华第二共和国,中华联邦为中华第三共和国.
我赞成的联邦是外交归中华联邦的体制, 即外国在台湾只能建立领事级的外交机构. 另外台湾只能以中华台北或中华联邦中华民国的名义参加运动会及一些必要的国际组织,如国际卫生组织等; 台湾可保留现有体制, 军队, 人事权, 司法权等, 但军队的人数应大大减少,如减少到10万以内. 在成立中华联邦后, 两岸签定和平协议及共同防务协议, 由大陆为台湾提供核保护, 中华联邦今后与别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签定任何经济或贸易协议时,也自动适用于台湾.
中华联邦增设一个台湾籍的副国家主席, 可由在职的中华民国总统兼任, 也可由退职的中华民国总统担任, 具体原则有他们自己确定.台湾籍的副主席具体负责: 两岸沟通与协调, 台湾在大陆居住的人,台湾在大陆投资的企业公司,台湾在海外居住的人及投资等.将来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别的职责,如负责中国与蒙古事务等. 中华联邦的领导由大陆的9常委+台湾籍的国家副主席 10人构成. 大陆的常委人数也可以恢复到过去的7人体制(7+1). 在政府,人大,政协等分别增加台湾籍的副职.
国际举例: 俄罗斯与白俄罗斯曾经提出过俄白联邦, 他们提出的领导是俄罗斯联邦的总统担任俄白联邦的总统,白俄罗斯的总统担任俄白联邦的副总统. 现在的俄罗斯还有21个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