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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转帖]关于虚省实县的区划改革的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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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9-03-08
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大一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9-07-02
中央直辖县,历史上有过先例,因此切实可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9-07-02
先天下之忧而忧
当台州行署驻在临海时,全国人民都说要市管县;
当台州市搬迁到原黄岩县域后,全国人民都说要省管县。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9-07-04
中央直辖县,至今仍有实例——澳门就相当于中央直辖县,甚至相当于中央直辖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9-08-22
历史上有中央直辖县的试点,当今有中央直辖县的实例,推而广之,应该允许尝试,至少可在部分地方先行突破。最有条件的就是京津地区。其次为河北。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9-11-12
此话题探讨者何其少也。
所谓中央直管县,其实也就是将各级的职能划分清楚而已,也没想象的那么可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9-11-17
有点胡瞎逗啊
并什么县呢,分省并县都不容易。摆着300多个地级正好用。
20岁的强省派
30岁的分省派
40岁的虚省派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9-11-17
个人认为比较恰当的方案是,保留现有省和自治区之带领协调一方之职能,地县二级重组为约200州800县,州规模较大,分为区市郡镇乡,人口均值在300万,政府职责比照现有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所属区市县;县规模较小,分为区镇乡,人口均值在100万,政府职责比照现有地级市+所属区市县;州县对所辖区域负总责。区镇乡市郡,主要承担贴近群众之治安、工商、城建、城管、产业辅导等职责,权责州县视情况溢出,但分派区市郡镇乡之职责,州县仅保留指导、协调、监督之责任,市郡规模较大,全国累计约3000,人口均值在20万,区镇乡规模较小,全国约合20000,人口均值在4万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0-01-18
虚省实县,其实难度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大。原因就是,政府职能现在是太强了,如果政府职能弱化,别说中央直管县,就是中央直管村都做得到。
关键是政府自己的转变,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要什么事都管,又什么事都管不好。
老百姓不是傻子,自己会管好自己的事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0-01-18
查汉书,西汉的县普遍是一二万户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0-02-19
调整职能才是要事。
目前,省、地多为指导型的,一般不承担具体事务,以发号施令居多,其职能可以虚化、虚化、再虚化。
县、乡多为执行层,事事要亲力亲为,权限可稍放大些,但最终的紧箍咒还是掌握在上级手上,不能搞自由主义。
省、地职能由指导型转向监督型,很多事自然也就虚化了。而且,职能经此调整后,就再也“实”不起来。因为,监督是监督,但没有指挥权。
所以,该专家关于央县直辖的建议,还是有实现的可能的。只不过不是形式上的央县直辖,而是中央跟地方各级政府间职能的重新划分和调整。
逛行政区划论坛,览天下区划风云。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1-06-13
只要实施政改,别说央县直辖,就是央乡直辖甚至央村直辖都不是问题。
因为大多数事务,人们自己能搞掂,搞不掂也怪不到政府头上。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管的具体事太多,结果每件事都没办好,群众有怨言。
政府一放权,大家自己搞,就不要那么多层级的政府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1-06-13
把地级市改为县。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1-06-13
引用第20楼dragon于2007-05-04 09:44发表的  :
还不如虚省-实地-稳县(可小规模调整),地级市改为州或郡,中央直接领300余个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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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也有此想法,但是考虑中央实际管理不过来,最终还是要在两者之间设立中间机构!

谁说管理不过来?唐代就有300个州,其上也就是一个虚化的道而已。再说有些地市可以撤并。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1-08-02
迟早会朝这个方向改革。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1-10-06
先把乡镇问题搞掂再说。
现在很多地方连乡镇都搞不掂,乡镇在历史上反复撤设,就是没有彻底搞掂。
应该釜底抽薪,乡镇不再设政府,改为类似村民委员会一类的机构,连公务员也不用派,由各村村委会联合协商推举人选自己管理,政府只派驻派出所,最多加上中小学由政府包办,其他所有事务均由乡民、村民自己搞掂。这样就无需合并乡镇,也无需分设乡镇,也就再不用折腾了。
中心城市附近的乡村,若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则一步到位,直接设立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逛行政区划论坛,览天下区划风云。
sz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11-10-06
引用第40楼到此一游于2011-10-06 08:13发表的  :
先把乡镇问题搞掂再说。
现在很多地方连乡镇都搞不掂,乡镇在历史上反复撤设,就是没有彻底搞掂。
应该釜底抽薪,乡镇不再设政府,改为类似村民委员会一类的机构,连公务员也不用派,由各村村委会联合协商推举人选自己管理,政府只派驻派出所,最多加上中小学由政府包办,其他所有事务均由乡民、村民自己搞掂。这样就无需合并乡镇,也无需分设乡镇,也就再不用折腾了。
中心城市附近的乡村,若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则一步到位,直接设立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由各村村委会联合协商推举人选自己管理
//目前还不能这样做,这样做的结果是乡村全面大家族垄断政治,比目前黑暗许多
"联合协商推举人选自己"连选票都不要?
对于目前的基层政治而言基本就是私相授受非法交易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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