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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6楼820557289于2011-09-06 10:29发表的 :街道撤销后,社区应该居民自治,成为类似业主委员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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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5楼六朝古都于2011-09-06 15:49发表的 :难道你还想换个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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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9楼亮晶晶于2011-09-06 19:02发表的 :那么多黑街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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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1楼彩虹沙漠于2011-09-05 17:45发表的 :小区制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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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4楼假平凹于2012-05-08 12:46发表的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不仅市在设街道,原先规定不得设街道的县,也开始大量设街道。通行做法是,合并若干乡镇,改设若干街道,往往是两个乡镇合并后改设三四个甚至更多街道。如武汉东湖高新区托管的三个乡镇,就变成了七个街道。所以,“撤”街道彻底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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