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重新划分区划的意义:我个人认为国家重新调整行政区划首先应该满足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或者更好更快的发展,以及以后国家的行政建设的稳定,利于民主化的进程,促进国家各民族的团结,消除地域歧视及地区差异,遏制分裂为根本目的。
>> 关于调整后的各个行政区域我个人认为应该仿效美国的州划法,以人口为区划依据。
>>关于台湾地区,建议统一后用特别行政区或者省冠名,强烈反对有些网友提议的自治共和国。(用自治共和国冠名那么国家的体制就由单一体制转变成联邦体制了,台湾对于中国的意义也就变了,并且国人也难以接受。故实为不妥。)
>> 本人不建议用面积定省的办法,因为美国的阿拉斯加的比我国的新疆还要大。并且用面积定省的办法不符合民主原则。
>> 应该以人口定省以经济定直辖市,并且原省会城市不宜划为直辖市。在维持符合下述定义的省级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渐进式改革。
>> 关于我的实际国情我建议因该以5000万人口为省级行政单位的上限,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人口峰值是16亿,照此推算如果在09年重新划省的话省的人口上限应该是4000万。新组建的直辖市应该是原经济及人口大省的全国有重要经济影响力的非省会城市,人口不应该高于2500万,同理如果09年重新划省的话直辖市的人口不应该高于1900万.
>> 关于实施细节应该从经济发达的省份开始,重新归划的新省应该以地级市为基本的新省的组成单位,有条件的话应该让县级市从地级市里剥离,实现省直管.
>> 新的试点应该首先从广东省开始,首先广东是中国首先开放的省份,在思想意识上比较容易接受.广东常住人口是8300万,有3000移民,总人口超过1.3亿!广西有人口近4900万!
>>如: 广西应把其东部的部分划归给广东,而新建成以南宁为中心的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广西东部的和广东西部的部分组建成中广省,深圳应该直辖,剩下的大部分组成新的以广州为省会的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