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投票不但没用,而且根本不用,结局人人知晓,只是现实与投票恰恰相反罢了。
我个人赞成行署模式,在这个论坛整天嗡嗡叫得震天价响的省县直辖其实在外面问谁不知道。省的领导只是想扩大对本省事物的支配力,从来就没想过分省。不使用行署模式,而妄想跟国计民生无关的什么省县直辖,等到宇宙毁灭也成了了功。
论官场。中共中央有直属机关近二十个,国务院有近百个,人大、政协各有不少,还有什么军委、纪委,民政部只是上百个条条中比较没权的一个,区划司更只是民政部的一部分,以戴均良先生为代表的学者官员未必能在一个县、一个镇、一个村落实一项政策,说话是没人听的。而以这样微薄的力量却要分省以削减省的领地,降市而与县平级,省市官员但一手指可制之。
论必要。市管县比起上百个条条的危害小得多了。就算明清两代,府、州、县也就一个单位,省就抚、都、布、按几个单位,中央也就大小九卿,而现在一个县的部、委、局、办就令人咋舌。先把四大班子弄成议、行两大,把一个县几十个县领导减到几个,把百多个条条弄成十多二十个,让分口的常委或副市长当局长,让局长当副局长或科长之后,再来谈行政区划的问题。
论民间,分省并县不但比戊戌变法更脱离群众,而且完全没有必要。
[ 此帖被赤天亢帝在2009-03-14 22:0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