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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8楼東七區于2011-06-02 11:05发表的 :管理的基本职能包括决策、计划、组织、控制、领导、激励。正名在上述各个方面均没有任何现实意义。另外,没有定义的名称是空洞无物的。这个定义就是我所强调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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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9楼東七區于2011-06-03 16:16发表的 :镇,博压也。——《说文》。 .......
引用第60楼lockon于2011-06-03 17:05发表的 : 这说明镇最初是军事据点,要回归本意的话,现在只有军队驻地可以叫镇了。
引用第66楼境由心造于2011-06-03 23:15发表的 回 65楼(東七區) 的帖子 : 你这个主张有几个明显的缺陷: 一、大量增加了县级机构编制,这在现行体制下的中国无异于倒行逆施。 二、县级镇设置的标准过低。类似于现在高教扩招下的只要交钱就能上大学。 请看湖北省团风县——一个由原黄冈县改市拆分出来的山区小穷县的乡镇的面积、人口概况 团风镇: 10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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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70楼cheehg于2011-06-04 01:42发表的 :其实都是中国的等级制度作怪,官本位。中国应该保留省政府,虚化县级,作为省的派出机构,做实市,镇,村的政府,做到地方自治。有多大的财力,多少的人口,设多大的政府。也不会造成省城,县城刮下面的市,镇,村的情况。设市,镇也只考虑人口集聚与建成区规模。市镇村不相互隶属,都是自治单位。它们之间的分裂合并根据自愿,投票决定。实际上中国的大镇想改市,是因为不是自治机构,行政配套跟不上(按级别配不了所需的人),就像一个公司,根据实力来设置机构,有必要才设。其实现代社会没有必要设置那么多的层级政府。
引用第70楼cheehg于2011-06-04 01:42发表的 :其实都是中国的等级制度作怪,官本位。中国应该保留省政府,虚化县级,作为省的派出机构,做实市,镇,村的政府,做到地方自治。
引用第69楼境由心造于2011-06-04 01:10发表的 : 我的机构编制的总数量不增反减,增加的只是少许的福利待遇而已,就如同重庆辖县的行政高配一样。 而你两方面都要增加。 县级镇共和国早已发明,不是什么新生事物。 而县辖市对于共和国来说才是新生事物:乡镇级,行政级别不用升,升的是部分经济与社会管理权限,就像现在的中心镇一样。一切都几乎是现成的,换个名称正式确认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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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73楼lockon于2011-06-04 11:10发表的 :中国历朝历代均竭力虚化省级,以免与枢府对抗,只有在覆亡之时省级才会实体化。
引用第75楼赤天亢帝于2011-06-04 22:22发表的 :虽然我是保持现状派的,不过,真要设立县辖市的话,还真的需要把地级市撤销,并撤并小县,分省,否则几级政府权力不好分割。分好之后地级权力直接转县,县级权力转县辖市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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