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辖市标准
1、建成区面积大于全省各乡、镇、乡制街道的平均面积。
2、常住人口多于全省各县、县级市、县制区平均人口。
3、以整乡镇的方式划入,建成区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3以上。
4、核算常住人口标准的常住人口数以每十年进行的人口普查数据为准。
以湖北为例,全省各县、县级市、县制区平均人口为66万人;全省各乡镇平均面积181平方公里。
因此,湖北省辖市的标准为建成区面积超过18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66万人;建成区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3以上。
江苏省辖市的标准为建成区面积超过7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94万人;建成区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3以上。
以上数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7版》核算的,仅作举例用。
没必要搞沙市那样的农村型省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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