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5楼无极若尘于2011-05-09 11:38发表的 :
城市肯定是一个聚落的概念!那么建制市必然也有聚落的属性。如果一个叫市的地方完全没有一座城市,又怎么会叫市呢?
只是目前几乎全部是广域市,建制市离聚落概念比较远而已,所以我认为应该改变这个现象,将广域市改为适域市,使其靠近聚落的属性。不能说完全成为狭域市,因为毕竟现在是城市化的过程当中,必须预留城市外拓空间,但是不能偏离太远。
我主张取消副省级市、副地级市,是为了避免市的层级过多造成混乱。总不能取消省级市,地级市吧?
即使这样,问题当然有,但是要看什么问题!谁敢保证自己的方案百分百无缺失呢?
谁说聚落与区域非得平等呢?又谁说区域与聚落不能平等呢? 如果省直辖县,作为区域的县还是县级,作为有聚落属性的县级市也是县级,可以平等啊。但是地级市还是地级市,当然无法与县级平等。譬如广东省内,广州市和深圳市怎么可能和博罗县、惠东县平级呢?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都不一样,当然不能平等,可以让广州市、深圳市、博罗县、惠东县都归广东省直辖,但是前两者和后两者没必要同一等级。
当然你非要平级也可以,那就要么让广州、深圳降级,你想那可能吗? 要么将县升级,也没这个必要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你发展到同一个档次,你再要求升级不迟。你还只是个县的水平,就要求升为地级,要求跟大城市平等对待,不可能嘛。
再回归到我上贴想要表达的。我要讲的是县辖区更让人联想到这个区是县(县级市)政府的直属底盘,同样容易造成县(县级市)政府跟属下其它强镇的矛盾。
所以如果按照楼主的思路,要避免这种矛盾,县辖区就还不如县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