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尹人于2011-04-05 02:33发表的 :
省县直管并不代表县的级别一刀切
原文发在: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5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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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首先要确定地方行政区划的核心。
有两个方面。
1、地方上,最高级的管理单元。这些管理单元应当是规模相当、体制相当。换句话说,应当都是区域型政区。个人认为地方最高级的管理单元应当是州,厘定为副部级。部分地区因应管理需要而设中央协助单位——省。处于区域中心地位或是因为其他原因比较重要的州,可以单独设立一个虚拟省。
2、地方上,具有政治功能的基本管理单元。这些管理单元应当是规模相当的、体制单一的。换句话说,应当是城乡分设的政区,厘定为副处级。个人认为地方上最基本的管理单元应当是区、城、镇、乡。
至于中间级,则因应管理需要而设,而中间级的地位,则可在副部级-副处级之间浮动;其体制也可视情况而定。
也就是
全国分为省、州;各省分为州;
中心城区规模较大的州分为区、镇、乡、市、县;中心城区规模较小的州分为城、镇、乡、市、县;
市分为区;中心城区规模较大的县分为区、镇、乡;中心城区规模较小的县分为城、镇、乡。
省为部级,州为部级或副部级;县、市为局级、副局级、处级;区、城、镇、乡为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