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
元时称西藏地区为“乌思藏”。“乌思”是藏语“中央”的意思, “藏”是“圣洁”的意思。明代设立两个都指挥使司。清代称西藏东部 为“康”(喀木),中部为“卫”,西部日喀则一带为“藏”(包括阿 里),因其在中国西部,故称西藏。1965年设立西藏自治区。
取全称中的“藏”字作为简称。另一说认为简称源于故称“乌思藏”。
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民国初西藏地方;建国后仍之,后改西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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