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除了未脱贫摘帽的县外,只有泸县未公布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该县2017年脱贫摘帽)。
2011年,全县共有19个镇,43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193个居民小组。有251个村民委员会,240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08.69万人。
1、区乡(镇)建制。1986年全县11个区76个乡,8个镇,808个村,9268个村民小组,80个居民委员会,295个居民小组。总户数34.2万户,总人口136.04万人,幅员面积2147平方公里。
2、撤区并乡建镇。 按照省、市调整区、乡镇建制的部署,泸县撤区并乡建镇工作于1992年7月开始,9月8日结束。将全县原76个乡8个镇调为13个乡,22个镇。设置得胜镇(辖原得胜、宋观乡所属行政区域)、青龙镇(辖原青龙、天洋乡所属行政区域)、潮河镇(辖原潮河、清和、瓦子所属行政区域)、嘉明镇(辖原嘉明、罗桥、大同乡所属行政区域)、特兴镇(辖原特兴、奎峰、长安乡所属行政区域)、太伏镇(辖原太伏、白云、万定、新路乡所属行政区域)、云锦镇(辖原云锦、青狮、石马乡所属行政区域)、立石镇(辖原立石、团结、泸永乡所属行政区域)、石桥镇(辖原石桥、元通、马溪乡所属行政区域)、毗卢镇(辖原毗卢、中峰、仙佛乡所属行政区域)、奇峰镇(辖原奇峰、曹市、宝藏乡所属行政区域)、云龙镇(辖原云龙、上坪、茅坝乡所属行政区域)、通滩镇(辖原通滩、宜定乡所属行政区域)、况场镇(辖原况场、连云乡所属行政区域)14个镇;扩并福集镇(将原光明、石鸭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福集镇管辖)、牛滩镇(将原保安、玉峰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牛滩镇管辖)、喻寺镇(将原胡楼、桐兴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喻寺镇管辖)、兆雅镇(将原杨九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兆雅镇管辖)、玄滩镇(将原涂场、曾观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玄滩镇管辖)、石洞镇(将原双嘉、永寿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洞管辖)、胡市镇(将原来龙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胡市管辖)、弥陀镇(将原白马滩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弥陀镇管辖)8个镇和大田乡(将原金银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田管辖)、天兴乡(将原一心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兴乡管辖)、方洞乡(将原天宝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方洞乡管辖)、百和乡(将原土主、五通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百和乡管辖)、玉河沟乡(将原喻坪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河沟乡管辖)、金龙乡(将原官度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龙乡管辖)、海潮乡(将原高寨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海潮乡管辖)、黄舣乡(将原中兴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黄舣乡管辖)、安宁乡(将原齐家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宁乡管辖)、分水岭乡(将原文明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分水岭乡管辖)10个乡;保留顺河、雨坛、石寨3个乡的建制。
3、行政区划调整。1996年泸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划出11个乡镇,其中弥陀、通滩、况场、石寨、黄舣、分水岭6个乡镇划归更名后的江阳区;石洞、胡市、特兴、安宁、金龙5个乡镇划归新设立的龙马谭区。区划后,泸县管辖24个乡镇,幅员面积1532平方公里,586个村民委员会,55个居民委员会,总户数30.72万户,总人口102.4万人。
4、根据《泸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镇行政区划的通知》(泸县府发[2006]114号)文件精神,为深化农村改革,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实现“工业强县,劳畜富民”战略目标,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分别以川府民政[2006]9号文和泸市府函[2006]43号文批准,于2006年8月28日起对泸县部分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龙脑桥、青龙、雨坛、顺河、玉河5个镇;扩大4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龙脑桥镇、青龙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福集镇,福集镇人民政府驻福集镇;将原雨坛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方洞镇,方洞镇人民政府驻方洞场;将原顺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得胜镇,得胜镇人民政府驻得胜场;将原玉河镇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玄滩镇,玄滩镇人民政府驻玄滩场。经调整,泸县由24个镇调整为19个镇。
5、2014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县调整福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4〕13号)精神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原福集镇一分为二,分设玉蟾街道、福集镇人民政府。至此,泸县辖19个镇、1个街道。
截至2018年底,泸县共辖19个镇、1个街道,251个行政村、51个社区,总人口107.4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80.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