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是座新兴城市,仅有几十年的历史。它是由石家庄村发展起来的,在它建市时,以至成为省城的今天,仍沿称石家庄这个村庄之名。石家庄作为村落,虽然在明代就已出现,但因当时人口少,规模小,各方面的地位也不重要,所以地方史籍、志书对这个小小村名之由来没有任何记载,致使后人流传着几种说法,莫衷一是,难辨是非。其一传说最先是由十户人家于此地建村,故名十家庄,后来才演变为石家庄;二是说这里地近山区,早先聚居着许多石匠,命名为石匠庄,后来演变为石家庄;三是有人认为石家庄过去因石头建筑而得名,据考查,这里古时用石头砌墙筑房的住户并不多;四是一种较普遍的说法,即石家庄最先因石姓人家在此居住建庄为名,这是一种容易为人接受和较有道理的说法,因广大平原地区古代有着以姓氏命名村庄的传统,据周围几个村庄的形成史推断,石家庄很可能也是明初“靖难”之变以后,由山西迁民石姓来此建村的,至于有人说今市区内的原石家庄一带已无石姓人家,这是由于朝代更替,时过人迁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仅以此而否认这种说法。
石家庄,作为获鹿县的一个小村庄,至迟在明代中叶,甚至明初就出现了。据考查知其周围振头、栗村等几个村庄(均在今市区内)的早期居民,多为明初“靖难”之变以后由山西等地迁徙而来;就是原石家庄村的大户殷姓,据其家谱记载,亦为明永乐年间始迁来此,所以石家庄村极可能建于明初。在今市区西北部的毗卢寺有立于明嘉靖十四年(公元1535年)的石碑,碑文记载的施主中有石家庄一村,这是目前掌握的石家庄一名最早的文字记载,证明石家庄村肯定在公元1535年以前便出现了。其后,明万历十八年(公元1590年)建七里湾娘娘庙,以及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重修留营圣母庙时,所立两通石碑碑文中均有石家庄一名。石家庄形成后,作为封建性的农业村庄,发展是相当缓慢的,直到公元1878年,石家庄还是获鹿县留营社仅有“街道六、庙宇六、井泉四”(见清光绪四年重修《获鹿县志》)的小村庄,这是石家庄始见志书,并对其早期情况的珍贵记载。
1902年平汉铁路修到石家庄,并在此建一小站。1904年法国人修建正太铁路,因滹沱河所阻,遂把终点定在石家庄。到1907年正太铁路通车后,石家庄便成了平汉、正太两条铁路的交叉点,这是石家庄由村庄发展为城市的决定性因素。不过在正太铁路通车时,石家庄仍为获鹿县(属直隶省正定府)所辖规模不很大的村庄。随着铁路的通车、车站的兴建,石家庄不久便向商贾云集、洋行杂处,商业、服务业随之兴起,日趋繁华,石家庄遂成获鹿县一重镇,所以获鹿县于此设置特别区。
1925年冬,北洋政府内务部指令,石家庄筹建设市,作为市其规模还是太小,人口不多,遂把附近的休门、栗村划入,成立市政公所,以司筹备设市工作,并取石家庄之首字及休门之尾字合称石门(人们习称“石门市”),到1928年北伐军抵达北方,国民政府通令全国,所有“市政公所”一律撤销,石门市政公所也不例外,设市一事,遂即搁浅。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同年10月11日,日军占领石门。1938年1月15日,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划操纵下,宣布成立石门市公署筹备处。1939年10月7日,经当时日伪中央临时政府批准,正式建立石门市,同年11月13日,伪市公署召开庆祝大会,宣布石门市正式成立(当日《石门新报》头版有报道)。1945年日军投降后,国民党军队乘机劫收了石门,于次年5月1日,宣布成立石门市政府,并为河北省辖市。直到1947年11月12日,石门市作为华北地区解放较早的重要城市,回到了人民的怀抱,同年11月14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发布命令,成立石门市民主政府,12月26日,市政府决定将石门市改名石家庄市,仍属晋察冀边区。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在石家庄市宣告成立,石家庄市亦直属华北行政区。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石家庄市遂划归河北省。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家庄市仍为河北省辖市。1958年4月28日,石家庄市改属石家庄专区,同年12月20日,还将井陉、获鹿两县撤销,并入石家庄市。1990年5月3日,石家庄市复改为省辖市,同时撤销石家庄专区,将其原辖的衡水、正定、新乐、藁城、宁晋、深县、束鹿、元氏、平山等九县划归石家庄市,同年6月26日,以石家庄市井陉、获鹿区,设置井陉县,亦属石家庄市。1961年5月23日,复置石家庄专区,石家庄市由省辖市改为专辖市,原辖十县除宁晋县划归邢台专区外,其余九县均复归石家庄专区。1968年2月3日,石家庄市被定为河北省省会。1970年石家庄专区改为石家庄地区,石家庄市仍属之。1978年3月1日,石家庄市由地辖市改为省辖市。1983年11月15日,原属石家庄地区的获鹿、井陉两县,划归石家庄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