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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e-intercity于2008-10-22 20:11发表的 :省级副省级地级副地级县级等都不是法律上的名词.其实你的做法实际上就是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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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天目山人于2008-10-22 20:31发表的 :直辖了就自然是省级行政单位,倒不如考虑设副省级行政单位仍由省辖,其下直辖县市,条件成熟后升省级,以次过渡。
引用第6楼洗海于2008-10-22 20:38发表的 :我这里说的直辖 是对照湖北省直辖仙桃三县级市的。区别也就仅仅在行政级别低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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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1楼excel2005于2008-10-23 16:49发表的 :增加了行政层级的复杂性,不大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