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楼e-intercity于2008-12-16 10:51发表的 :
州市县乡镇虽然有两种不同的层级,但是他们的定位都是一样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其实这是对现状的尊重.
其实你的方案里,市县自治县,不是一样有两种不同的层级?直辖市和特别市实际上也是两种不同层级的辖区的市啊.
我的方案里,县、自治县、市是一个级别(虽然隶属关系不同);直辖市、特别市、市是明确的三个层级,分别相当于省、自治州、县。
换句话说,我的方案中,只要是通名相同的政区,只有一个层级,不因隶属关系不同而级别不同。
特别市、自治州其实是个“夹层”,套用级别来说,自治州州长、特别市市长等同于副省长,而它们的副职,则相当于县长。因此,自治州、特别市也可以看成是“一级半”的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