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阳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02]323号)批准:
同意沈阳市部分乡镇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二、东陵区:
4.撤销汪家镇、古城子镇,合并设立东湖街道办事处。将原汪家镇所辖的杨官、万家、李巴彦、王家湾、东港子、刘付屯、石庙子、养竹8个村委会(区域面积17平方公里),与原古城子镇所辖的水家、牛相、罗官、古城子、麦子屯5个村委会(区域面积21平方公里)合并设立东湖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东湖街道办事处驻地杨官村,区域面积3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由浑南新区代管。
5.调整深井子镇的行政区域。将原古城子镇所辖的高力堡子、施家寨、王宝石寨、王起寨、南井、收兵台6个村(区域面积19.61平方公里)划入深井子镇。区划调整后,深井子镇政府驻地(深井子社区居委会)不变,区域面积87平方公里,辖26个村委会、3个社区居委会。
6.调整李相镇的行政区域。将原古城子镇所辖的永安、保和、孙家寨、上水泉、下水泉、元科、南岭7个村委会(区域面积21.8平方公里)划入李相镇。区划调整后,李相镇政府驻地(后李相村)不变,区域面积85.68平方公里,辖20个村委会。
区划调整后,东陵区(含和平区和浑南新区代管区域)辖11个街道、6个镇、1个乡、2个民族乡:南塔街道、泉园街道、马官桥街道、丰乐街道、辉山街道、东陵街道、英达街道、前进街道、东湖街道、五三街道、长白街道、桃仙镇、高坎镇、祝家屯镇、深井子镇、李相镇、白塔镇、王滨沟乡、满堂满族乡、浑河站朝鲜族乡。
★2007年3月3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7]65号)批准:
同意撤销东陵区白塔堡镇、桃仙镇、深井子镇,设立白塔、桃仙、深井子镇街道办事处。
★2007年11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阳市东陵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07]196号)批准:
沈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东陵区祝家屯镇、李相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沈政[2007]119号)收悉。
同意撤销东陵区祝家屯镇、李相镇,分别设立祝家街道办事处和李相街道办事处,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实行街道办事处管村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