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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我的分省和合并县市的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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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1-24
        我的分省和合并县市的方案,是以面积为标准来考虑的;不是以人口.经济实力等因素来考虑的。人口多的地方,可能事情也多,政府机关增加一点办事员,人口少的地方,可能事情少,政府机关的办事员可以少一点。不能也人口多少为标准来划分省县市,否则多增加一套政府机关比多增加几个办事员,要多消耗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增加纳税人更多的负担。
      随着通讯交通的日益发达,行政区划内的老百姓去政府机关办事是非常方便的,同时政府服务本行政区划内的老百姓也是非常方便的。
      综合上述,结论如下:
      1:分省。现在中国东部大部分省份的面积都在20万平方公里以下,面积大小正合适,就不用变动了。为了缩小省级政府服务人民的半径,可以考虑将以下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缩小或分立: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
      2:合并县市和撤销地级政府。我认为两个县级政府驻地(即县城)之间的距离,保持在50公里最合适。即一个县级政府的服务半径最少是25公里。这里的距离是直线距离,不是公路里程。像在河北.河南省内,50公里的距离内同时出现几个县城的情况,比比皆是。太不合理了,太浪费我国宝贵的财政收入了。因为那么多机关把财政吃空了,就无钱搞建设了。这些面积小的县份应该全部合并。如目前的邯郸市,区划合并后只保留县级邯郸市.涉县.魏县.(邱县与邢台市下属的东部几个县合并)。目前那些相邻的两个县之间,两个县城的距离超过50公里的县份,就保持现状,就不要再分小了。




河北省县市合并保留以下县市:

石家庄市.高邑县.辛集市。
邢台市.威县。  
邯郸市.涉县.魏县。  
衡水市。  
沧州市.黄骅市.河间市.东光县。    
廊坊市.文安县.大厂县。    
保定市.定州市.高碑店市.阜平县.涞源县。    
张家口市.怀来县.阳原县.蔚县.尚义县.康保县.沽源县.赤城县。    
承德市.平泉县.宽城县.兴隆县.滦平县.丰宁县.围场县。  
唐山市.遵化市.迁安市.乐亭县。    
秦皇岛市.青龙县。
共计42个县市。

现河北省共有184个(县级和地级)的县市区,需要撤并142个县市区。
如合并之后的邯郸市含原来的: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邯郸县.永年县.武安市。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1-24
平原省份、山区省份、极大幅员省份的考虑角度是不一样的,不可行

没听说看到目标就在前面,走一天也到不了吗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1-24
Re:我的分省和合并县市的方案
河北省 19平方公里  6943.2万人并成42个县市,每县市=4524平方公里  165万人  而且市的面积相对要小一些,按你的标准每县应该超过5000平方公里,所以你的并县标准和我的并大县的标准相当。
并大县的标准
(1)人口密集的地区是:5000—10000平方公里/县,100—300万人/县。
(2)人口一般的地区是:10000—20000平方公里/县,50—100万人/县。
(3)人口较少的地区是:20000—30000平方公里/县,10—50万人/县。
(4)人口稀少的地区是:每县可以超过30000平方公里,1—10万人/县。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1-24
回 楼主(毛毛虫777) 的帖子
  “ 综合上述,结论如下:
      1:分省。现在中国东部大部分省份的面积都在20万平方公里以下,面积大小正合适,就不用变动了。为了缩小省级政府服务人民的半径,可以考虑将以下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缩小或分立: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
      2:合并县市和撤销地级政府。我认为两个县级政府驻地(即县城)之间的距离,保持在50公里最合适。即一个县级政府的服务半径最少是25公里。这里的距离是直线距离,不是公路里程。像在河北.河南省内,50公里的距离内同时出现几个县城的情况,比比皆是。太不合理了,太浪费我国宝贵的财政收入了。因为那么多机关把财政吃空了,就无钱搞建设了。这些面积小的县份应该全部合并。如目前的邯郸市,区划合并后只保留县级邯郸市.涉县.魏县.(邱县与邢台市下属的东部几个县合并)。目前那些相邻的两个县之间,两个县城的距离超过50公里的县份,就保持现状,就不要再分小了。”..........你的想法和我基本相同。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1-24
想法不错,是个好办法!!!!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1-24
       合并县市的目的是节约财政支出,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最终形成大社会小政府的模式。现在吃财政饭的人(即公务员)太多了,犹如蝗虫,已经成灾了。合并县市可以裁撤大部分人,节约下来的钱可以用来搞建设。使我们的社会前进速度还会加快。
    成灾的公务员为了使自己有政绩,绝大部分人就要瞎折腾胡折腾,反而会贻害一方水土,贻害一方百姓。最终成为改革开放.社会进步的拦路石。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1-25
引用第5楼毛毛虫777于2009-01-24 23:14发表的  :
       合并县市的目的是节约财政支出,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最终形成大社会小政府的模式。现在吃财政饭的人(即公务员)太多了,犹如蝗虫,已经成灾了。合并县市可以裁撤大部分人,节约下来的钱可以用来搞建设。使我们的社会前进速度还会加快。
    成灾的公务员为了使自己有政绩,绝大部分人就要瞎折腾胡折腾,反而会贻害一方水土,贻害一方百姓。最终成为改革开放.社会进步的拦路石。

似乎有理,实际偏离方向

关键是精简机构,而不是盲目并县,上世纪50-60年代搞过大规模并县,后来又恢复了

机构的精简才是根本,而非为大而大的机构合并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1-25
回6楼
精简结构和合并县市同时进行。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1-25
回6楼
精简机构和合并县市同时进行。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1-28
想法的确很好
但是做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1-28
有一定道理,无论如何,行政区划调整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1-28
应该人口和面积统筹兼顾
对东部省份,以人口为标准,比如30万设一个县(举例来说),但对于西部,应该兼顾面积,比如象西藏这样的地方,你总不能让一个县的面积比东部一个省都大吧?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1-30
回11楼
目前中国面积最大的县是新疆的若羌县,面积20多万平方公里,比东部20几个省.直辖市都大。
事实证明面积大如若羌县的县,也能正常运行,也是非常合理的。
按人口为标准不合理也不科学;因为人口数量是动态的,你不可能随着人口的增减而不停地变更行政区划吧?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1-30
县市设置底限:每个县市人口不超过100万,面积不小于800平方公里,二者具其一。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1-31
县设置标准:东部主要按人口、中部人口面积双限、西部主要按面积。
志成虹天
wsa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2-02
大家说的都有一定的理由,14楼的意见比较简洁明了。我需要补充的是:精简机构,并县市,根据人口、地域面积及国家战略等诸方面考虑,对于原来的县城,设置为中心镇(重镇)提升行政级别,如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2-02
可以參考日本縣的規模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2-03
回 16楼(qazlin1104) 的帖子
同意參考日本县的規模,而日本县的規模和我的“并大县的标准”相当。请看:
                                         并大县的标准
      (1)人口密集的地区是:5000—10000平方公里/县,100—300万人/县。
      (2)人口一般的地区是:10000—20000平方公里/县,50—100万人/县。
      (3)人口较少的地区是:20000—30000平方公里/县,10—50万人/县。
      (4)人口稀少的地区是:每县可以超过30000平方公里,1—10万人/县。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2-03
分省不可能平均!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2-04
确实,特别是石家庄,有的小县实在是太小了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2-14
希望国家尽快实施。不能再等了。是时候了。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2-17
一、并县
     06年底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县、县级市、市辖区)为2862个,只要能精简合并一半,控制在1500个以内;
二、分省
   再适当分拆四川、广东、山东、河南等人口大省和西藏、新疆、内蒙等面积大省,扩大四个直辖市范围合并周边地区建省,最终全国划为40个左右省级行政区,每个省平均管辖30-50个县,实现省直管县,取消地级行政单位。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6-07
只考虑面积,不顾及人口这样也不大好!
wsa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07-01
我的理想是:省(自治区)——县(市)——乡(镇、区)——村(社区)
说明:在分省并县并镇的前提下,县市为正厅级,乡镇为正处级,较大的市,可分为市辖区,与乡镇同级,村(社区)为自治组织层,即为三级地方政府。因为并县并镇的条件下,县为正厅,镇为正处级(镇的站所为科级),这样与省级才衔接上。同时,考虑到县乡很多地方经济不如发达城市,但是,给予相应的政治级别待遇,可以让其领导安心下来工作,目前很多县长乡长干不了2年就想跑官,如果一个县长能安心下来干满一届或两届,那么,他所主持的政策可以持续若干年,保持连贯性。若对其政绩等诸多方面考核优秀的,在县里干上一定时间,如15年,出现副省级的县长也不奇怪了。

除北京上海外,其他地方不再设直辖市。让那些更大的发达的城市带动周边的地区。

分省并县
理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45—50个左右,县(市)在1500-1800左右,乡(镇、区)在20000-23000个左右,村(社区)在20万左右。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0-07-05
回 17楼(feibaok) 的帖子
日本的县,相当于我们的省啊!怎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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