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还想说一句的是,随着行政村的合并,行政村的经济管理能力提高了,但也更像过去的小乡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实行整个行政村的全民自治其实并不好使的,非要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无治。就拿阜宁来说现在的行政村的规模不过是过去两个村并成一个,其实还是很小的,但全民自治,甚至连选举都流于形式了。
所以我认为行政村也应该三级行政的:第一级为组,这个是涉及到产权和统计意义的,现在已经不可能为每个组设立单独的组长了,但是因为历史原因等,这一级作为产权、统计区、选区仍然应该予以保留。第二级为自然村,虽然里下河网地区,人民看似散聚,但仍然由地区邻近,鸡犬之声相闻,而形成了一个个的自然聚落,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自然村,一般一个自然村由4个以下小组组成,由1-2名村委委员兼管,实行全体村民自治的制度,这一级完全是作为管理区存在的。最后一级才是行政村。
我们算一下规模的问题,现在一般1个组30余户100人左右,如果平均3组为一自然村,那么自然村的规模为300人,20自然村为一行政村,行政村的规模就是6K人,整个幅度还是比较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