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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我为什么反对县辖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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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0 发表于: 2009-06-15
美国的县跟中国大不相同啊,视为郡比较好。。。
只看该作者 101 发表于: 2009-06-17
不支持县辖市
只看该作者 102 发表于: 2009-06-17
反对县辖市!!
只看该作者 103 发表于: 2009-06-17
回 112楼(lelele) 的帖子
楼主第一个质疑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东部城市规模大,中西部城市规模小,标准难统一,所以不宜设县辖市。
县辖市体制跟“区域发展不平衡、各地城市规模不一”并无直接关系。无论东部中部西部,都按照一定的标准设置县辖市。达到条件的设置,达不到条件的就不设。

楼主第二个质疑是:要求设县辖市是攀比心理作怪,因为攀比心理会导致市不断改制升级的乱象。
县辖市有统一的设置标准,不会出现“你10000人也是市,别人10000000也是市”的现象,即便有,那也是不同层级的市,本来县级市、地级市跟直辖市的人口就是有差别的。当然,一窝蜂的“乡改镇、县改市”不排除是攀比心理导致的。但即便是没有县辖市它也会有这个现象。关键是权责部门在审批时要依法办事,严格把关。故县辖市不是导致攀比的罪魁祸首。至于“会掀起新的“市改?”的说法,更不敢苟同。
县辖市发展到一定规模,可以升格为省辖市。省辖市再发展到一定规模,也可升格为直辖市。城市是不断发展壮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所以城市的管理层级也应依次递升。





楼主第三个质疑是:县辖市的设置会导致市制混乱。县辖市只是个名称问题,不需要折腾。
这里就要谈谈为什么要设置县辖市了。
1、    传统的县—-镇行政区划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县域城市化发展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县域生产力空间布局的变化,各地出现了不少中心镇,其经济实力、人口、城建等大幅超出普通乡镇,甚至是县城的规模,并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未来的省直管县,必将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加速县域中心镇的城市化。显然,现有的镇的建制与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这样的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2、经济强镇的崛起要求向城市型管理体制转变
经济强镇的崛起,使得其成为当地经济要素和资源的聚集地,但乡镇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其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是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职能不完善,权责不对等。权力小,责任大、能力弱是这些乡镇普遍存在的矛盾。由于乡镇没有自己独立的镇区的城市规划权和房产等事务的管理权,无法组织象样的规划工作,从而使得镇区规划尤其是老城区的改造缺乏强有力的规划保证,导致镇区建设质量不高。二是镇对于日益庞杂的城市型社会管理事务力不从心。经济强镇非农产业和事业的高速发展,必然导致社会管理事务的非农化,并随着其高速发展而急速加快,而镇的“适农性”体制及其管理模式越来越无法适应这种城市性社会管理事务的发展,也必然要求革新体制,创新一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来满足这些经济强镇的发展要求。
3、    县辖市为乡镇(特别是中心镇)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条出路
与一般的乡镇相比,市应该更具有典型的城市特征,集聚了更多的人口、资源和社会经济活动,具有更为密集的人口、建筑和社会经济活动;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更为发达;有更多的社会构成单元和城市社会关系等。我国乡镇在发展中已经出现的分化现象,其中一部分镇(特别是部分中心镇)已经向小城市方向发展,这也必然要求有新的管理体制来支持其进一步发展。但鉴于国家对行政区设置问题的诸多限制,不可能允许所有发展良好的中心镇都设市并脱离其所属县。但是,我们也不可能漠视这些中心镇城市化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如果将这样的中心镇设为县辖市,则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可以说县辖市为一般乡镇的发展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出路。

4、 县辖市集中了切块设市和整县设市两种模式的优点,摈弃了二者的缺点

建国以后,我国长期采用的设市模式主要就是切块设市模式,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我国又开始大规模地采用了整县改市的设市模式,并一度成为我国设市模式的主体。整县改市无法避免虚假城市化想象,并不利于保持县制的稳定。而切块设市的优缺点刚好与其相反。
如何兼顾并发扬这两种模式的优点,避免二者的缺陷成为今后设市工作需要考虑的问题。设立县辖市体制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县辖市既能很好地反映城市化的真实水平,有利于城市的发展,又保留了传统县的体制,有利于农村地域的发展,同时也不需要增加县级政区,还可在县的“统一领导”下很好地协调县市、市市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以上资料为引用)

从而我们可看出,县辖市既可以为县域中心镇提供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道路,又稳定了县制。
既能真实反映城市化的水平,又避免切块设市和整县改市的局限性。
县辖市也绝不是造成市制混乱的罪魁祸首,相反,它能厘清现在盛行的虚假城市化。




楼主第四个质疑是:市的地位比较高,所以人们心理难以接受县辖市。
80年代以前,实行的是行署体制,绝大多数市是不辖县的,大批的市辖县也是改革开放后的新生事物,人们不也习惯接受了?再有,管县的市跟县管的市它不是一个概念。

楼主第五个质疑是:市并非就是指狭域的城市,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必拘泥于一个名称。
名不正则言不顺。在我们中国,就是太讲究灵活性了,导致法律法规成了神龛上面的佛像,好好地被供在那里,却管不了用!一句“不必拘泥”使得人人各有标准、各行其事、各自为政、政出多门,这才是行政区划体制混乱的根本原因。区域就是区域,聚落就是聚落,县就是县,市就是市,怎可混淆?有人说重庆是一个有三千万人口的大城市,你觉得这个讲法正确吗?你如果说正确,那重庆还有那么大一个农村呢!你如果说不正确,那重庆不是一个八万平方公里、三千万人口的直辖市吗?哦,原来还要分清楚,重庆市不等于重庆直辖市,住在重庆直辖市里的不一定都是市民,只有住在重庆市区的才算市民。那问题又出来了,万州涪陵的算不算重庆市民?县城的居民算不算重庆市民?。。。。。。近日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截至2008年末,中国城镇化率达到45.7%,拥有 6.07亿城镇人口,形成建制城市655座,其中百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118座,超大城市39座”。你觉得这个数据客观吗?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楼主第六个质疑是:不可盲目学习日、台, 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没达到; 日、台面积狭小,两级区划便于管理。
中国的县辖市是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来设计的,不是盲目的学习日、台。设置县辖市跟城市化水平、国土面积大小,层级多少没关系。再有必须指出的是:台湾的县不等同于省。

楼主第七个质疑是:县辖市是与农村划分界限,市只管市民,不管农村,是封建观念余孽。
请教:设立县辖市跟封建余孽有什么关系吗?!不要动辄扣大帽子!
1、“城就是周围农村的中心,无形中城市对农村就有领导力”这说法也是矛盾的。按照“建制市不等于城市”的逻辑,县是在建制市政府的领导之下,不是在城市的领导之下。
2、设立县辖市又怎么会是与农村划清界限呢?如果将一个县级市(城市比重不达标的假性县级市)改为县下设市,该县的城市部分还是归此县管,由县府来统筹该县下辖的乡、镇、县辖市的发展。这跟省管市、州其实是一样的。
3、县辖市跟统一居民户口并无冲突。
从这里可以看出,楼主并没有完全了解什么是县辖市。

楼主第八个质疑是:县改市是心理的问题,因为国人觉得市比镇好听。县辖市与国情不符。

从上面设县辖市的几点理由可以看出,楼主的第八个质疑不成立。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多数反对县辖市的人还没有真正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县辖市。就找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反对县辖市。
[ 此帖被无极若尘在2009-06-17 17:0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04 发表于: 2009-06-17
我个人认为除了直辖市(最好直辖市也不要),县和市平级
只看该作者 105 发表于: 2009-06-18
回 114楼(scdyz) 的帖子
县辖市只是县域内中心镇的一条出路,并非要将所有的市置于县之下。
直辖市还是直辖市,县级市还是县级市。
只看该作者 106 发表于: 2009-06-18
地管县就很复杂了,闲着没事又搞个先管事,你以为中国是日本是台湾?!扯淡!
反对省管县,支持虚省(中央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弱县(地级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强化地级市,扩权乡镇。

本人唯一马甲为涩心依旧,只在特定情况下出没...
只看该作者 107 发表于: 2009-06-18
又一个拿台湾和日本来说事的,又一个还没搞清楚状况就反对的。
只看该作者 108 发表于: 2009-06-18
县辖市没什么不好,我认为县级市与地级市才是个变态的产物
尤其是市下面管县应该是一个创举
只看该作者 109 发表于: 2009-06-19
无极若尘兄:
1,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生活在东部发达地区吧。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有目共睹的,东南沿海一些发达城镇的规模远大于一些中西部的市也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县辖市的设置标准是很难统一的,且不说定高定低,哪怕就按现在的县级市略低的标准来定,县辖市也只会是东部沿海地区的专利,如果一种体制不能推广到全国,就只会加剧区划体制的混乱!
2,现在的“×改×”很大程度都是攀比心理的影响吧,确实县辖市不是导致攀比的罪魁祸首,但肯定会导致攀比的出现!
你把市又分三六九等,你还嫌中国市制不够混乱吗?
3,只要赋予县域中心镇相应的权力,同样也是切实可行的发展道路,为何一定要追求一个市的名称呢?
4,80年代以前,实行的是行署体制,但也有省辖市,地位和行署平等甚至要高,他们是辖县的呀!也有县级市,往往是行署驻地或工业发达城市,无形中也奠定了市的地位。而三十年来人们对市辖县早已习以为常了吧!
5,市曾经是有聚落概念,不代表永远只能是聚落吧!地区发展是相互协调的,为什么要把区域和聚落分那么明确?
既然都有重庆市户籍,为何不能叫重庆市民?你口口声声称市民,无形中也让我误以为难道设县辖市是不屑与农民为伍?你必须面对现实,现在区划体制下的重庆市就是重庆直辖市。
6,“设置县辖市跟城市化水平、国土面积大小,层级多少没关系。”县辖市跟城市化水平如果没有关系,你们的县辖市还有什么意义?
7,我所说的封建观念余孽是针对刻意区分市民农民,认为市民比农民高一等的思想而言。并没有扣大帽子!市民农民同命不同价,现在仍然存在。而县辖市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市民农民的区分,也就是你认为的重庆郊区的农民不能叫重庆市民!
8,县辖市本质和县改市县改区其实一样。尽管你们认为县辖市有这样那样的优点,如何可带动发展。但在中国,具体操作起来,就和现在县改市县改区一样,只是改个牌子,换个面子。
我是一只不愿南飞的大雁!
只看该作者 110 发表于: 2009-06-19
必须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与权力,才能更好的让中央行使权利
只看该作者 111 发表于: 2009-06-21
回 40楼(QQme) 的帖子
很奇怪的理由!很奇怪的理论!因为“镇”与“乡”有区别,就必需改“镇”为“市”?怪不得现在有那么多人现在热中于改“乡”为“镇”,原来是这些人认为“镇”与“乡”没有区别,都是农村。一旦“镇”与“乡”有了区别就可以改“镇”为“市”!
只看该作者 112 发表于: 2009-06-21
回 107楼(整合师) 的帖子
您的理论核心不就是首先将“镇”是“城市”(国家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是乡级城市型政区通名,异化为与“乡”没有区别的区域型政区通名,然后把那些确实符合设立乡级城市型政区---“镇”的地方改设“市”吗?如果有人有一天又将“市”的概念也异化为与“省”、“县”、“乡”这些区域型政区通名没有区别了!(事实上已经在怎么做),那么到那时,真正符合设立城市型政区“市”时又该改成什么名称呢?
只看该作者 113 发表于: 2009-06-21
如果有人有一天又将“市”的概念也异化为与“省”、“县”、“乡”这些区域型政区通名没有区别了!(事实上已经在怎么做),那么到那时,真正符合设立城市型政区“市”时又该改成什么名称呢?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14 发表于: 2009-06-23
支持楼至!
一些人鼓吹的日本和台湾地区实行县辖市,歌颂其区划体制如何先进,实际上他们的县就是大陆地区省级区划,无非名字不同而已,所以这种东西还是不要生搬硬套的好,不折腾!
只看该作者 115 发表于: 2009-06-24
为反对而反对,类似于民进党的“逢中必反,逢马必呛”。
为什么一提“县辖市”就一定要扣上“照搬日本、台湾”的帽子?台湾的县是“相当于大陆的省级区划”么?即使是日本的县,它的规模比我国的省也要小很多。
县辖市是要把所有的市划给县辖么?不是。县辖市只是将县域内超大中心镇改为市,这样避免切块设市造成的城乡分割,也避免整县设市带来的虚假城市化。
只看该作者 116 发表于: 2009-06-28
坚决反对县辖市,因为不符合我国国情和东西部城市化成都不同,也很难推行. 我认为市应该只有3个级别. 直辖市,全国只能有几个特别大的市, 但不能过多,最多不超过10个名额. 副省级市,一般省会和计划单列市都可以一个级别.还有普通的地级市. 坚决撤销县级市. 市是由城区+郊区+郊县构成的. 市只有面积大小和行政级别不同,不能其他而不同.  应该直辖市的城区区必须12个以上.副省级市的城区必须8个以上,普通地级市必须3个以上.  所有的市必须带郊区和郊县.特殊情况除外. 省会和计划单列市统称副省级市, 直辖市简称大市,副省级市简称中市,地级市就是小市.
只看该作者 117 发表于: 2009-08-13
很有借鉴价值。
现在我们的市制本来就够乱了,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市、再加上个县辖市,怎么了得。就是简化成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三种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你能想象省会城市会和一个县平级吗?
只要行政级别依然存在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那么中央-省-县的行政区划体制就永远确定不下来,哪怕是省管县了。
要敢于破除条条框框。

只看该作者 118 发表于: 2009-08-13
Re:回 107楼(整合师) 的帖子
引用第122楼hufengwu于2009-06-21 08:27发表的 回 107楼(整合师) 的帖子 :
您的理论核心不就是首先将“镇”是“城市”(国家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是乡级城市型政区通名,异化为与“乡”没有区别的区域型政区通名,然后把那些确实符合设立乡级城市型政区---“镇”的地方改设“市”吗?如果有人有一天又将“市”的概念也异化为与“省”、“县”、“乡”这些区域型政区通名没有区别了!(事实上已经在怎么做),那么到那时,真正符合设立城市型政区“市”时又该改成什么名称呢?


县辖市决不是您理解的把“镇”改为“市”,而是先把现在所有的“镇”全部改回为“乡”,然后严格按照设市标准把符合条件的“乡”改制为“县辖市”(不辖村)。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19 发表于: 2009-08-14
市就分三级: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直辖市就那么几个,主要就是省辖市和县辖市, 县辖市发展壮大了就升格为省辖市。市建制又能乱到哪里去?

而且不要动不动就搞几套标准。东部一个标准,西部一个标准。没那么多的标准!全国就一个统一设市的标准。达到标准就设,达不到就不设。
只看该作者 120 发表于: 2009-08-15
县辖市决不是您理解的把“镇”改为“市”,而是先把现在所有的“镇”全部改回为“乡”,然后严格按照设市标准把符合条件的“乡”改制为“县辖市”(不辖村)。-----原来县辖市是要切块的??切不切可是个大问题啊,现在很多镇其实之所以和乡没区别,一是因为自身经济差;二是整乡设镇。现在如果切块设县辖市的话,那不成了强村??在东部一些特发达地区估计会出现一县(市)十几个乃至几十个县辖市啊!!但如果不切块设县辖市,那在落后一些的农业去,估计会出现很多整个县辖市两条小街道然后带着几十个纯农业行政村的情况。这个困境和当初设县级市时一样,只不过规模小了而已。

最后说句我目前没有明确倾向,只是想讨论。另外觉得很多农业县的镇名不符实,严格点的话,全国75%的镇应该废为乡了。
只看该作者 121 发表于: 2009-08-15
而且不要动不动就搞几套标准。东部一个标准,西部一个标准。没那么多的标准!全国就一个统一设市的标准。达到标准就设,达不到就不设。------------------不同地区还是该不同对待的,大一统一刀切的方式恐怕不妥。否则拉萨市区才几万人啊。是不是要改为镇?但你能说西藏没进入城市化进程吗。另外山区荒漠和平原地区差别大着那。一刀切的模式看起来很壮观,其实很糟糕。
只看该作者 122 发表于: 2009-08-18
回 133楼(人间卧龙) 的帖子
拉萨市城关区面积525平方千米,总人口14.14万。所以不是你说的几万。
当然,如果市区真只有几万人,设镇未尝不可。
只看该作者 123 发表于: 2009-08-20
Re:回 133楼(人间卧龙) 的帖子
引用第134楼无极若尘于2009-08-18 09:03发表的 回 133楼(人间卧龙) 的帖子 :
拉萨市城关区面积525平方千米,总人口14.14万。所以不是你说的几万。
当然,如果市区真只有几万人,设镇未尝不可。
我看90年代末的市区人口的确才几万,现在可能除了人口增长把周边都算了,不要以为城区就可以等同市区!另外照你这么弄青海西藏川西等地方就真的可能连镇都凤毛麟角了。
只看该作者 124 发表于: 2009-08-22
回 135楼(人间卧龙) 的帖子
没有就是没有。为了有而有,有什么意思?觉得现在五花八门的行政区划还不够乱?觉得这个那个的特例还不够多?觉得法律摆在一边自行其是的现象还少?

不要以为城区就是市区,把市区当城区的事情还少吗?知道中国城市化水平是怎么统计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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