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党组、党(工)委,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布局,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效率,经市政府批准,现将部分街道行政区划合并调整事项明确如下:
1、撤销淮海路地区党工委,原淮海路街道管辖区域划归五老村街道办事处管理。同时原属朝天宫街道管辖的新街口核心商贸圈的部分区域划归五老村街道办事处管理,调整部分为东起中山南路,西至莫愁路,南起石鼓路,北至汉中路。
2、撤销建康路街道工委、建康路街道办事处,原建康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划归洪武路街道办事处管理。
3、撤销止马营街道工委、止马营街道办事处,原止马营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划归朝天宫街道办事处管理。
4、原属光华路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苜蓿园大街以西部分(含规划建设中的南沿至外秦淮河段)划归月牙湖街道办事处管理,调整部分为东起苜蓿园大街,西至中和桥路和月牙湖,南起外秦淮河,北至原月牙湖街道办事处和光华路街道办事处交界处。
5、原属大光路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后标营路以南、紫金路以北的部分月牙湖公园划归月牙湖街道办事处管理。调整部分东起月牙湖,西至明城墙,南起紫金路,北至后标营路。
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各街道要在白下区街道区划调整组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做好政策衔接、资产移交、人员分流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平稳推进。区发改、统计、民政、财政、人事、劳保、审计、市容、档案等部门要根据新的区划管理需要,履行各自职能,做好相关事项的衔接、配套、完善,保证街道工作正常开展。
来源:南京白下区政府网站,200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