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13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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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5楼仙峰俊俏于2010-07-19 19:48发表的 :比较赞同牛牛的这个行政区划思路,具体操作的“高压线”可以适当调整。我个人倾向于:直辖市,按照人口300万、GDP5000亿去执行;人口大省,按照6000万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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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7楼tigerto2001于2010-07-20 22:02发表的 :反而有两条高压线是不能碰触的:一、由于政治原因,自治区不能拆分,因此,西藏、新疆、内蒙古虽然面积大,但都不可能拆分。二、省会城市不能直辖,因为直辖后要搬迁省府机构及其众多的人员、单位,涉及的利益面太广,不利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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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7楼tigerto2001于2010-07-20 22:02发表的 : 反而有两条高压线是不能碰触的: 一、由于政治原因,自治区不能拆分,因此,西藏、新疆、内蒙古虽然面积大,但都不可能拆分。 二、省会城市不能直辖,因为直辖后要搬迁省府机构及其众多的人员、单位,涉及的利益面太广,不利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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