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8413阅读
  • 106回复

[市制][讨论]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县辖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100 发表于: 2008-11-12
[quote]引用第107楼e-intercity于2008-11-12 20:16发表的  :

广域的狭域的没有关系.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
也就是省州县乡 和 市镇 是两种不同的管理模式,否则区分就没有意义.
我的意思是回归到 省州县乡代表着一种联盟性的管理模式, 市镇代表着单一性的管理模式.

而你倡导的是要让县同时拥有联盟性的管理模式又有单一性的管理模式,这样是很不妥当的quote]

为了减少层级,是不是可以牺牲一下呢?
目前国家的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镇等,除少数单一性的管理模式外,其他绝大部分都是混合管理模式。。。。
这个模式的坏处,我不知道。。
但好处是,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管理层级。。。

如湖南的永州市,其零陵区和冷水滩区相隔甚远,但都叫永州市。。。。。县级市更是如此。。。。。。
以前我感觉和不舒服,,,,,
可是我又说不出反对的理由。。。。

于是我想,既然这也行,
还不如都搞混合管理。。。。。。。。。。。。。。。。。。。。。。。。。。。。。。。。。。。。。。
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层级,,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官员和工作人员,,最大限度降低行政虚耗。。。。。。。。。。。。。。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01 发表于: 2008-11-12
引用第108楼e-intercity于2008-11-12 20:21发表的  :
就东部和中部来讲.
一个县也就是一到三千平方公里,分为十几二十几个乡镇, 一个乡镇也就一百来平方公里.
也就是十公里乘十公里的规模.能有多大啊.
政务处理不过来,纯属扯淡.
再者说了,实在是太大了,可以分拆为两个镇啊
.......



更支持你这个设想了。。。。。。。。。。

一个镇,经济规模可以达到县经济规模的80%,人口可以是几个乡甚至十几二十几个乡(这样的县多已改县级市和地级市),而又有规模在几个乡的以上的镇。
一分为几,当然很好。

问题是,很多镇,他就是不拆分,
一镇分成若干街道办,形成县下有镇,镇下有街道办的现象,,,徒增层级和虚耗。。
或者,一镇有若干办公室,办公室下又有分办公室,政府编制的干部职工不够用,另外聘请零时工,分片管理,成了一个新的街道办。徒耗民脂民膏。。。。。
甚至一个镇人口突破10万,也不拆分,干部职工甚多,零时工不少,“片”也不少,乡镇干部职工互不认识,镇村干部也不相认,俨然一个县政府,还不如都到县政府上班。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02 发表于: 2008-11-12
引用第110楼e-intercity于2008-11-12 20:31发表的  :
搞混和模式的最根本问题是,没办法公平对待所有的区域.
试想,县直辖社区和街区(通过街道),那么资源投放的时候难免会手软,毕竟那是政府官员的家园所在
.......


嗯!
县下是该有一级正式行政机关,而不是派出机关。。。。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03 发表于: 2008-11-12
引用第113楼e-intercity于2008-11-12 21:14发表的  :
你说笑吧,大部分县所辖乡镇也就十几二十几个.
若真是这样,该镇应当切出来设为县级市


他们是大多改成了县级市和地级市,但因为还是广域行政区。
所以我把他当县讨论。。。。。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04 发表于: 2008-11-14
引用第103楼e-intercity于2008-11-12 20:03发表的  :
既然镇是广域的,那么改为乡就好.
回归基本面是很重要的.
在这里的让步,意味着在省辖市上面一样可能会让步.

县辖小城市:中心居民点人口在5—30万人之间,只有极少数的村庄或没有村庄。镇:中心居民点人口在1—5万人之间,有较多的村庄。乡:只有较小的集市,中心点人口在1万人以下,乡域大多数是村庄和落后的村庄。
所以镇和乡是不同的概念啊!!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05 发表于: 2010-05-13
县辖街道——集权、统筹——现实
县下设市——分权、自治——理想
[ 此帖被天地人和在2010-05-13 20:20重新编辑 ]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06 发表于: 2010-05-17
QQMe曾有一帖“并县可以利用的既有法律——县辖区”——同样,强镇扩权、县下设市同样可以利用。

在我国目前切块设县级市或县下市均不易实行的情况下,强镇扩权、县下设市只能是在县域统筹的范畴内扩权和城市化,强镇改为街道或以其为中心设为虚化派出的功能新区均有可能。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