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
原来的坪山街道[1]、坑梓街道和大工业区整合而成的坪山新区,是继光明新区之后深圳设立的第二个政府直接管理的功能区,也是作为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将作为创新基层管理改革试点的又一个全新功能区。深圳代市长王荣将担任坪山新区领导小组组长。 新区总共挂三块牌:分别是中共坪山新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和中共坪山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仍然保留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牌子。
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属于市政府直接派出机构,正局级建制,负责组织辖区内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多项职能。新区的国民经济统计收入最终列入龙岗区。
实行“一级政府三级管理”
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将下辖9个局办,即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局、组织人事局、经济服务局、发展和财政局、社会管理局、公共事业局、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此外,市管的社保、工商、公安、交通等局向坪山新区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主要领导任免要和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协调。
此外,坪山新区还将设立三个正处级编制的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和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新区成立后,坪山、坑梓两个街道办将全建制纳入坪山新区,新区管理委员会享有新区街道内的人事管理权。
另外,坪山新区将实行“一级政府三级管理”,试点整合街道与社区工作站资源,通过功能区完成精简行政层级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