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州改成“省”全国约90到120省,地区改称“府”就行了,全国约300到400个府------通过强县扩权达到。省直管的市(改称“府”)县乡镇(改称为“郡”与地级市辖区---改称“郡”---平级)约10000个,即约三分之一的乡镇可以通过强镇扩权达到省直管,下面直管合并后的村居委会(改称“乡镇”),乡镇自治;三分之二的乡镇(改称“区”)通过乡财县管沦为县市派出机构。实行建国时的小乡制,人口集中达到一定规模的镇可以设市(县辖市)。村居合并改称乡镇后自治。
全国分为都、省;都、省分为府、县、郡;府、县、郡分为区和市、镇、乡。三级行政,轻轻松松。
中央政府、全国人大 中央政治局
│ 大区党部(区) 监督中央、协调各州
州政府、州人大 │
┌──────┴──────┐ 地区党委(府) 监督州、协调各市县乡镇
市县政府、市县议会(府县) │ │
区公署(派出机构) 乡镇政府、乡镇议会(郡) │
社区党支部(村居) 监督市县乡镇
哦,这是否算抄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