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5662阅读
  • 29回复

[市辖区][原创]重新定位市辖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5-07-09

县(市) 和区, 是不同的, 县级市是代管的形式 只是管的意思, 没有真正划入地圾市行政区划范围里面.

县.... 只能按县城建制, 不能像于市区一样去建设.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5-07-11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5-7-9 22:05:33的发言:

我觉得区镇同级还是摆脱不了一个荒谬的事实:


为什么只能在县级市域的中心设区?


区和镇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


合理的解决办法还是缩小市域,将市镇平级,市镇都有权利派出机构(区)


按你说

只是叫法(名称)不同

有实质性的区别吗???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5-10-14
区无论和县还是和镇同级都不合适!我的观点:区只是市的派出机构,而不是一个完整的行政机构!区只是分担由于城市规模过大而无法统筹管理的方面!
我是一只不愿南飞的大雁!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9-05-30
听说好像县改区又解禁了?唉……
我是一只不愿南飞的大雁!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0-07-08
引用第1楼QQme于2005-06-08 11:37发表的  :
我这么看:直辖市的区,与县市平级,当作为基础地方区划,可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最低人口标准50万,宜在100万以上。其他市的区,当作为市的派出机构,宜小不宜大,最终目标是区镇平级,区和街道两级合并,区的人口宜在50万以下,20万左右比较合适。

有益的探讨。
直辖市外的其它市可细分为两档(超大的副省级省会城市可与直辖市类同),较大的市的区当作为市的派出机构(虚区),宜小不宜大,如深圳的坪山新区改革试点;中小城市不设区直管街镇。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