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省——每省30左右个县(总共900县市)——每县市30左右区乡镇(总共27000乡镇)。
目前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
另外,11个区公所,19522个镇,14677个乡,181个苏木,1092 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6152个街道,即乡镇级合计41636个。
县市合并,大概2300左右个县市合并成900个,县市3个不到并成一个大县(市);乡镇街道不到2个并成一个,并不是太大。数据不是最新,虽然有所出入,但基本可以参考。
实现省——县市——乡镇区——村社区4级。
这只是个思路,具体省县市乡镇的数目可以因地制宜设置,完全可以实现省县乡三级。